【发布部门】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合国税办[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01.20 【实施日期】 2015.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的通知
(合国税办〔2015〕2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合国税发〔2008〕127号)安排,市局将于2015年1月23日下午2:30-5:30开展合肥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地点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群众来访接待室(梅山中路105号市国税局一楼103室)
二、接访领导
市局副局长 余 群
三、陪同接访处室及人员
征管处 司家明
四、接待范围和内容
(一)反映国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的;
(二)检举偷、逃、骗税行为的;
(三)反映侵害本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
(四)检举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
(五)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
(六)其它涉及国税工作或人员方面问题的。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张贴在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向系统内外广泛宣传此次接访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访。
(二)接访活动结束后,市局办公室将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放《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交办单》,请接到交办单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按照《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局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