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233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黄瑞雪等7人: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7人)
黄瑞雪 安徽百协律师事务所
贾成际 安徽典兴律师事务所
程绍鹏 安徽祥峰律师事务所
孙晓莉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王咸文 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
梁伟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斌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