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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30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18年1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8年1月31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超链接:(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本院民一庭、未审庭、各基层人民法院:

自2013年我市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赔偿标准确定为30元/天至今已有近五年时间,期间本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及消费水平都在提高。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平衡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赔偿标准均提高至50元/天。

新标准适用于2018年3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适用新标准实行前的标准进行审理。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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