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22年)安徽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9-16   阅读: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公布日期:2022.03.25

施行日期:2022.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省级地方性法规

超链接:(2022年)安徽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安徽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1996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依法先以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且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对相似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超过上述限额的,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法律、法规已经设定了罚款,规章需要在其范围内作具体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公布前制定的规章中关于罚款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合的,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修订前,按原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