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5]1号
【发布日期】 2015.01.04 【实施日期】 2015.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网络安全管理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管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5〕1号)
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提升教育公信力,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67号)要求,尽快解决各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方面“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工作水平,决定开展市管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信息更新是否及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栏目无内容和信息长期不更新现象,是否依法主动履行学校信息公开职能。
(二)信息发布是否准确权威,重点检查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错漏,是否发布不适当的信息。
(三)交流互动是否及时有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栏目无效、久拖不答、答非所问、答复千篇一律以及只作一般性答复不解决问题等现象。
(四)服务信息是否实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服务信息实际不能获取、错误引导、链接打不开、服务内容与实际办事“两张皮”等问题。
(五)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保障、审核、纠错等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保密审查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涉密、敏感信息。
二、相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分管处室组织实施。
(二)认真自查。各市管学校要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条梳理,确保自查工作到边到角,不留盲区。每个学校网站都要对照自查内容,如实填写自查表。自查工作总体情况于2015年元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处(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自查自纠工作列入2014年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绩效考评。
(三)及时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在2015年寒假开始之前整改到位。各学校要通过此次自查,建立学校门户网站基础信息档案,为下一步网站普查行动奠定基础。
联系人:王一斌;电话:0551-63505186。
附件:1.学校门户网站及所属部门网站基本信息采集表
2.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自查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1月4日
附件1.学校门户网站及所属部门网站基本信息采集表
序号
网站名称
主管单位
承办单位
经费是否
列入财政预算
是否建立统一技术平台
英文版
开办情况
名称
性质
编制/人员
1
2
3
4
5
6
7
8
注:此表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学校网站及部门网站基本情况报市教育局宣传处。
附件2.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自查表
网站名称: 主管单位: 承办单位: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1
信息更新是否及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栏目无内容和信息长期不更新现象,是否依法主动履行学校信息公开职能
2
信息发布是否准确权威,重点检查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错漏,是否发布不适当的信息
3
交流互动是否及时有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栏目无效、久拖不答、答非所问、答复千篇一律以及只作一般性答复不解决问题等现象
4
服务信息是否实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服务信息实际不能获取、网站错误引导、链接打不开以及服务内容与实际办事“两张皮”等问题
5
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保障、审核、纠错等制度及执行情况
6
保密审查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涉密、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