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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1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4]228号
【发布日期】 2014.09.30 【实施日期】 2014.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合农[2014]228号)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合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重点产品和区域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在秋冬季行动中要强化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一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以及无证生产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生产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三要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以及误导宣传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在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中,要认真落实农资市场检查登记制度。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是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大重点农资质量抽检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力度。要重点加强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的监督抽查。对近年来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重点监测。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加大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彻查源头,切实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四、加强部门协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重要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徽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部门间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

  五、认真分析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要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通知》(合政秘〔2014〕123号)和《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合农〔2014〕107号)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统计并上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电子邮件:nwjgc3538467@126.com

  附件:1.2014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14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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