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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1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14]179号
【发布日期】 2014.12.29 【实施日期】 2014.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4〕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二、考评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
  1.考评程序。包括自评、网上测评、网民评议、日常考核。其中:自评占10%、网上测评占50%、网民评议占5%、日常考核占35%。
  2.考评内容。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3.考核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考核中。
  三、考核步骤
  1.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照考评标准做好年度自评工作(见附件1、附件2),得分项目要依次提供证明得分纸质附件(或发布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指定目录)。自评结果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2.市政务公开办组织专人于次年1月组织网上测评工作。(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3.2015年1月5­-25日通过中国合肥政府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展政务公开网民评议活动。
  4.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见附件6)。
  5.市政务公开办在自评、网上测评、网民评议和日常考核等考评程序结束后,合成各考评单位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公开自评标准

考评项目
分  项
分值
评分标准
组织领导
(1.5分)
落实组织领导
0.4
成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成员职责。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有文件)
明确工作机构
0.4
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本辖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文件)
有必要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0.4
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
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0.3
有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政务公开
(2.5分)
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开展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组织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工作
0.3
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有文件)
部署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
0.3
有部署文件。
加强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0.3
有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新举措。
一站式服

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实行首席代表制度
0.3
除经批准外,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办理;便民服务项目原则上进中心办理;授予首席代表现场办理权、协调权、督办权。通过多种方式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0.3
有窗口标准化建设文件,窗口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等资料;有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的设想或措施。
政务公开
(2.5分)
办事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0.3
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范围,有部署、措施、保障。
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等行为
0.2
通过统一的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招投标(采购);规范行业监管和交易行为。
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0.2
有相应制度规范。
示范点建设
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细则,发挥带动辐射作用
0.3
有部署或创建方案及相应措施保障;有示范点建设标准文件;示范点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政府信息 
公开 
(3分)
制度建设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发布协调、责任追究、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
0.6
及时制定并对外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发布协调、责任追究、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并及时发布具体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
0.2
有推进本辖区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举措,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0.2
有相关文件资料。
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
0.6
明确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有及时公开保障措施。
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0.2
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0.4
明确受理场所、机构、人员, 有归档制度,卷宗有明确回复时间。
发布
协调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经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0.2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协调机制运行程序,有征求意见文书档案。
保密
审查
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中,对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等进行审查,积极履行保密审查职责
0.3
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年度
报告
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0.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完整,每年1月31日前公布并报送。
公开方式
(1.5分)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0.4
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设置链接。
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建立和推广电视、网络、政府微博微信等新兴公开方式
0.6
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
0.3
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点
0.2
查阅点应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配备专用上网查阅设备,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
监督保障
(1.5分)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0.3
有制度规范文件,并公开发布。
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0.3
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有受理、查处、反馈文书记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有规范完整案卷;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
0.3
有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及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习、培训、交流等举措;人事部门及行政学院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司法部门把政务公开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法制部门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重要内容。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0.3
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实际效果调查活动,有实际效果和社会反映取得新进展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0.3
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报送政务公开动态信息;政务公开动态信息被国家或省、市政务公开简报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采用。


  附件2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自评标准

考评项目
分  项
分值
评分标准
组织领导
(1分)
落实组织领导
0.4
成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成员职责。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有文件)
有必要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0.3
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
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0.3
有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政务公开
(2.5分)
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开展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组织
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工作
0.2
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
部署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
0.2
有部署文件。
加强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0.2
有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新举措。
一站式
服务
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实行首席代表制度
0.4
除经批准外,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办理;便民服务项目原则上进中心办理;授予首席代表现场办理权、协调权、督办权。通过多种方式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0.4
有窗口标准化建设文件,窗口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等资料;有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的设想或措施。
办事
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0.2
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范围,有部署、措施、保障。
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等行为
0.4
通过统一的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招投标(采购);规范行业监管和交易行为。
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0.2
有相应制度规范。
示范点建设
系统内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0.3
有部署或创建方案及相应措施保障
政府信息 
公开 
(3分)
制度建设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发布协调、责任追究、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
0.6
及时制定并对外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发布协调、责任追究、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并及时发布具体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
0.2
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0.2
有相关文件资料。
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
0.8
明确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有及时公开保障措施。
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0.2
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利用本行政机关或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0.4
明确受理场所、机构、人员, 有归档制度,卷宗有明确回复时间。
发布
协调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经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0.2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协调机制运行程序,有征求意见文书档案。
保密
审查
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中,对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等进行审查,积极履行保密审查职责
0.2
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年度
报告
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0.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完整,每年1月31日前公布并报送。
公开方式
(2分)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0.5
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链接。
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建立和推广电视、网络、政府微博微信等新兴公开方式
0.8
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
0.5
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点
0.2
查阅点应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配备专用上网查阅设备,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
监督保障
(1.5分)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0.3
有制度规范文件,并公开发布。
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0.3
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有受理、查处、反馈文书记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有规范完整案卷;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
0.3
有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及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习、培训、交流等举措,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0.3
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实际效果调查活动,有实际效果和社会反映取得新进展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0.3
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报送政务公开动态信息;政务公开动态信息被国家或省、市政务公开简报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采用。


  附件3
  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测评表

考评项目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领导
领导简介
1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未按照系统固化模板格式发布的扣1分。
领导活动
1
及时更新领导活动,未及时发布的扣1分。
政府机构
政府办公室、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垂直管理机构
1
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机构名称和职能,有1项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2项以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人事信息
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办人事任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取信息
1
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政府办人事任免以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录取等信息,有2项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2项以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策法规
政府文件
2
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政府文件。以最终文号为准,少一个扣1分,逾期公开扣1分,直至扣完。
 
政府办文件
2
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政府办文件。以最终文号为准,少一个扣1分,逾期公开扣1分,直至扣完。
 
政策解读
1
及时发布本地区出台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
2
及时梳理并发布本地区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和流程图,未及时发布和更新行政职权目录总表的,扣1分。未及时发布和更新流程图的,扣1分。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工作
报告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工作报告,未及时发布和更新的,扣1分。
 
 
政府重点
工作
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以及进展和完成情况等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会议
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其他会议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其他会议等信息,有2项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2项以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新闻发布实录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新闻发布实录等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
1
及时发布本地区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等信息,有1项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2项及以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规划解读
1
及时发布本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规划解读等信息,有2项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2项以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月度统计信息、统计公报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月度统计信息和统计公报等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扣1分。
 
 
财政预算
决算
年度财政预算
1
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和政府办财政预算信息,未及时公布的扣1分。
 
 
年度财政决算
1
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和政府办财政决算信息,未及时公布的扣1分。
“三公”经费情况
1
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和政府办三公经费信息,未及时公布的扣1分。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3
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
审计公开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审计信息,未及时公开的,扣1分。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土地征收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土地征收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矿业权出让
1
及时公开本地区矿业权出让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保障性住房
1
及时公开本地区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采购
1
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工程建设项目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公共服务
信息
价格与收费
1
及时公开本地区价格与收费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学校信息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学校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1
及时公开本地区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医疗卫生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就业信息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就业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社会保障
1
及时公开本地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共监管
信息
环境保护
1
及时公开本地区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安全生产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国有企业财务
1
及时公开本地区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食品和药品安全
1
及时公开本地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信用信息
1
及时公开本地区信用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农村工作
惠农政策、乡(镇)土地利用、乡(镇)债权债务、乡(镇)筹资筹劳、乡镇集体经济
2
及时公开本地区惠农政策、乡(镇)土地利用、乡(镇)债权债务、乡(镇)筹资筹劳、乡镇集体经济等相关信息,有2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有2项以上的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工作动态、宣传培训、主题活动(主题年活动专栏)、监督保障
2
及时公开本地区工作动态、宣传培训、主题活动(主题年活动专栏)、监督保障等相关信息,有2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有2项以上的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年报发布
2
于2015年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未发布或逾期发布的,扣2分。


  附件4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测评表

考评项目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领导成员及分工
1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未按照系统固化模板格式发布的扣1分。
 
 
组成部门
1
及时发布政府组成部门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未按照系统固化模板格式发布的扣1分。
 
 
政府工作
规则
 
1
及时发布政府工作规则。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管委会文件
 
5
本年度制定的管委会文件,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型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发布,未按照规定时限发布的每条扣0.5分,未发布的每条扣1分。
 
 
管办文件
 
5
本年度制定的管办文件,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型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发布,未按照规定时限发布的每条扣0.5分,未发布的每条扣1分。
 
 
政府重要
会议
 
2
及时发布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缺1条扣0.5分。
 
 
政府重点
工作
2
及时发布政府重点工作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
3
及时发布本地区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扣1分。
 
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人事信息
县(区)政府人事任免
1
及时发布本地区人事任免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县(区)公务员招考信息
1
及时发布本地区公务员招考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统计信息
 
1
及时发布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政府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1
及时发布本地区应急预案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预警信息
1
及时发布本地区预警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突发事件公布
1
及时发布本地区突发事件公布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突发事件处理
1
及时发布本地区突发事件处理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招标投标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9项招标采购目录
3
及时发布本地区集中采购目录、招标、中标等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扣1分,3项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行政执法项目
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其他行政行为、办事服务事项等目录
3
及时发布本地区行政执法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3项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行政执法
结果
行政许可结果
3
及时发布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出现空白月的扣3分。
 
 
非许可审批结果
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征收结果
公告和新闻发布
县(区)政府公告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公告,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县(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1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投资
项目
3
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未及时更新的,扣3分。
民生公益
扶贫开发、救灾抢险、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10项目录
3
及时发布民生公益目录信息,出现空白月的扣3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4
及时公布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方案、计划、总结。未发布缺一项扣1分,缺3项此项不得分。
 
 
年报发布
2
于2015年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未发布或逾期发布的,扣2分。


  附件5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测评表

考评项目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机构领导
领导简介
1
及时发布领导简介信息,未发布的扣1分;未按照系统固化模板格式发布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领导活动
1
根据领导活动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1
及时发布机构职能信息,未发布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内设部门
1
及时发布内设部门信息,未发布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下属单位
1
及时发布下属单位信息,未发布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2
及时发布本单位人事任免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录取信息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录取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策法规
业务文件
8
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文件。以最终文号为准,少一个扣1分,逾期公开扣1分,直至扣完。
 
 
政策解读
2
及时发布本单位出台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行政执法
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2
根据合政秘〔2014〕142和合政办秘〔2012〕146号要求,及时按照规范发布本单位行政职权目录总表,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目录
9
根据合政秘〔2014〕142和合政办秘〔2012〕146号要求,及时按照规范发布本单位行政职权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执法结果信息。未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分表及流程图的,一项扣1分,总分3分;未及时公开执法结果的,一项扣2分,总分6分。
 
 
规划计划
工作规划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工作规划,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年度计划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2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发布本单位部门预算信息,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
 
 
部门决算
2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发布本单位部门决算信息,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
 
 
“三公”经费情况
2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发布本单位“三公”经费信息,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
及时发布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公示
1
及时发布本单位招标采购公示,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新闻发布会
计划安排
1
及时发布本单位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发布会实录
1
及时发布本单位新闻发布会实录,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工作动态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宣传培训
1
及时发布本单位宣传培训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主题活动
1
及时发布本单位主题活动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监督保障
1
及时发布本单位监督保障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年报发布
2
于2015年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未发布或逾期发布的,扣2分。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目录统计表发布情况
2
于每月5日前发布本单位上月依申请公开目录统计表。未发布或逾期发布的,扣2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0
根据合政办秘〔2014〕95号文件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此项考核实行扣分制,未及时、规范、全面发布信息的,每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附件6
  合肥市2014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日常考核采用扣分制,考核的基准分为35分,扣完为止。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及时、准确和规范的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每年的1、4、7、10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未按时上报的,扣3分/次。
  2.及时、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被查实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3.发现已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核心元数据标引不正确的,每条扣1分。
  4.发生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以及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信息事件的,此项目考核不得分。
  5.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扣10分。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起诉败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撤销答复的,扣15分。
  7.县(市)、区、开发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组织本辖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考核方案、通知和结果等信息,未报送的扣5分。
  (2)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和督查、培训情况。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和督查、培训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调研和督查、培训的通知和报告等。未报送的扣5分。
  (3)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指导、督促、检查所辖单位信息公开网更新、维护工作情况。将抽查所辖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维护更新情况,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
  (4)因政务公开存在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5分,通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被再次通报的,扣10分。
  (5)完成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完成或逾期完成的,每次扣3分。
  8.市直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因政务公开存在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5分,通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被再次通报的,扣10分。
  (2)完成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完成或逾期完成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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