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合交综规[2014]352号
【发布日期】 2014.12.19 【实施日期】 2014.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合交综规〔2014〕352号)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公交集团、各开发区支线公交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文件,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15日期间,在2013年城市客运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变化的城市客运运营线路、运营站点(码头)、停车保养场的统计数据进行更新。为确保数据更新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专调工作
开展城市客运专项调查数据更新工作,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是满足城市客运线路及站点等基础管理信息统计的需求,通过及时更新维护统计数据,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交线网规划及公交出行信息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因此,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为保证专项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局专项调查领导小组(专调办设在局综合规划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市运管处负责出租车站点调查更新工作;合肥公交集团负责城区内客运线路及站点的数据更新工作,局专调办委托合肥公交集团负责做好全市企业更新资料的填写、装订和录入等数据处理汇总,进行数据质量的审核和抽查验收,按规定内容、时间、方式上报,同时保管好数据更新资料等方面工作;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三个公交公司在合肥公交集团的指导下,分别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数据更新工作。
三、要落实好专调更新经费
专项调查更新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各单位要结合市场物价情况合理测算专调更新经费。为尽快开展工作,各单位预先垫付费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局对于各单位实际支付经费审核后,拟纳入2015年市财政预算,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四、要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
各单位尽量使用去年参加专项调查的有关人员,若专调人员变动大,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调查人员熟练掌握调查业务技术。
五、要确保数据质量按时上报
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原则上要求按实地测量结果填报。在严格执行数据更新方案的前提下,如已有资料能够满足数据更新要求,可不进行实地测量,但要根据更新要求进行内业处理和填报。数据更新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技术规定进行,杜绝技术性差错,保证数据更新工作标准的一致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规定,要加强数据更新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由合肥公交集团负责汇总,按时上报。
六、要做好档案资料保密工作
各单位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严格保存所有基础数据、电子地图及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更新方案的通知(略)
2.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更新方案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