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626号
【发布日期】 2014.12.16 【实施日期】 2014.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度合肥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
(合教秘〔2014〕626号)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的通知》(合教秘〔2014〕452号)精神要求,2014年11月,市教育局成立了3个调研组,对市区59所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巡查。巡查采取听取汇报、查核资料凭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以及进班点名、现场填写相关表格等方式进行,现就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资助工作体系健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级评审、二级公示”程序。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上墙。
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学校无抵顶、抵扣、强制消费和平分资助资金、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学生领卡记录完整、真实。无冒领错发现象,资助金领取确认表学生签名清晰真实。各校均制定了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资助信息填报准确。学校按要求进行信息数据的填报,能及时维护中职和普高资助系统,准确填报月报表和学期报表。
资助政策宣传及时跟进。建立宣传制度,张贴宣传画,举办征文、演讲比赛,提高了资助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合肥一中等20所学校工作程序到位、工作环节细化、公开操作规范、精心组织落实,严格把握规范操作的工作要求,资料建设标准规范,资助工作开展有序。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学校校内资金的提取使用不足。如合肥市第十七中学等。
(二)部分学校资助人员为兼职。因受岗位等影响,部分学校人员兼职工作量大。如合肥大志高中、安徽大学附属中学、合肥剑桥学校。
实现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效益的最大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校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建立健全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寻找差距,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工作方式创新,着力提高资助工作水平。认真解决好存在问题,立足实际,扎实工作,促进工作跃上新台阶。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