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食药监食消[2014]157号
【发布日期】 2014.12.11 【实施日期】 2014.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食品卫生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和示范店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
(合食药监食消〔2014〕15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合肥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合食药监食消〔2014〕87号)要求,自2014年7月至2017年末,利用3年时间,通过整顿规范,实现小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整顿规范目标,每年每县(市)区至少创建一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区);每年每县(市)区至少创建100家以上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顿规范工作任务,迎接省局督查验收,各地要及时做好每年度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和示范店评价验收工作。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和示范店单位评价验收办法
(一)分级分类验收。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示范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实行分级分类验收,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和示范街的初审验收,市局负责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和示范街复审验收,省局负责全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示范创建工作督查验收。
(二)初审验收。每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食品监督所将辖区内小餐饮整顿规范的示范店、示范街名单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和示范街进行资料和现场初审验收,将符合《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评价验收标准》、《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评价验收标准》的示范店和示范街名单,以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验收申请表(附件2)的形式上报市局申请复审验收。
(三)复审验收。次年元月底前,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示范店和示范街进行复审验收。市局根据小餐饮整顿规范评价验收标准,对示范店进行随机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同时对上报的一条小餐饮整顿规范示范街实施验收。验收合格的,市局作出复审验收反馈意见。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再整顿规范、再示范创建,直至达到验收合格,即可认定该县(市)区全面完成年度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任务。
(四)督查验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的市(省直管县)进行督查验收。次年2月底前,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省局提出督查验收申请,省局随机抽查所报送该县(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总数的8%、一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作为督查验收对象,进行现场督查验收。若发现抽查总数的2%不符合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评价验收标准,且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不达标,视作该市及所辖的县(区)没有完成年度示范创建工作。
(五)公示通报。市局将通过验收的示范店、示范街名单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省局将于次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全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和示范店抽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对示范创建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向省局提交抽查验收申请的,且抽查不达标的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单位抽查核准验收程序
(一)听取汇报。省局抽查核准验收组听取接受验收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材料。对照《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示整顿规范范示范店评价验收标准》、《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评价验收标准》,查看示范创建工作相关资料。
(三)现场检查。从市局报送接受验收的该县(市)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总数中随机抽取8%作为现场检查单位;抽取一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作为现场检查对象,对照评价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抽查核准验收。
(四)评分和反馈。经省局复审验收检查组现场核查验收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向市局及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抽验核准验收基本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
申请验收的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12月底前报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俊 电话(传真):65950145
邮 箱:hfspxf@126.com
附件:1.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创建验收申请表
2.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验收申请表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1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验收申请表
申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示范店具体店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2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验收申请表
申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验收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
具体地址
示范街内
示范店数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