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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水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20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合水监[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5.07 【实施日期】 2014.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水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合水监〔2014〕4号)

局属各单位、各建管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促进机关作风的持续改善,为水利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水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践行服务宗旨,执政为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发挥纠风的矫正功能,既注重治本,更注重预防,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量化考核,分类评议。

  (五)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做到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数据科学,信息公开,结果公正。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按照水利政策法规,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减少中间环节情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

  (二)政风建设。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教育,促进干部思想、队伍、作风的纯洁和清正廉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作风建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和工作懈怠、庸懒散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制度软弱不力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省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和电视问政、社会监督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情况;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市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水监〔2014〕3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精简会议文件,建设节约型机关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况。

  (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合政〔2013〕43号)情况;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透明度,推动重点工作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等情况。

  (五)监督管理。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本单位政风建设、效能建设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情况;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综合指导,为基层服务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根据《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每年8-12月将进行民主测评和工作考核,市水务局为第一类执法监督类参评单位。 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综合评定”的方法,各项均采用百分制,按一定的加权数计入单位总分。

  (一)问卷测评(占40%)。由市纠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组织。测评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民营经济组织、优化投资环境监测企业)、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以及街道、居委会等。

  (二)自评(占5%)。对照自评内容,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如制度、措施、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等情况予以自行评分。

  (三)综合评价(占5%)。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对参评单位全年政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市纠风办负责汇总统计。

  (四)工作考核(占25%)。由市纠风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政务(信息)公开(10%)、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5%)、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5%)和电子政务(5%)等工作。

  (五)测评重点处室和下属单位(占10%)。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从被评议单位随机抽查具有行政执法、审批和经济社会管理等职能的内设重点处室和下属单位各3至4个进行问卷测评。

  (六)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由市纠风办组织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各参评单位、窗口、服务对象和内设重点处室及下属单位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并在此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问卷评议。

  (七)县(市、区)评议(占10%)。各县(市、区)对应市政府参评单位分别组织本地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其评议结果按照一定的加权数对应计入市政府参评单位。

  四、任务分工和责任追究

  局监察室负责牵头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工作考核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牵头负责(工作考核各单项考核细则及任务分解表附后)。重点处室和局属单位测评根据市纠风办随机抽取结果由相关处室和单位牵头负责。

  年底市政府将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严格奖惩。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将作为我局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结果运用上参照市里的有关做法,严格奖惩。工作考核各单项指标和重点处室(单位)测评名次前5名的由局里通报表彰,主要负责人当年度优先评优;测评名次后5名的,由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有关责任人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测评名次连续两年后5名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对在2014年评议工作中整改不力、媒体曝光、因敷衍塞责或者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年度政风行风考核扣分较多的处室(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问责。

  五、评议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组织学习市政风行风评议办法和各项考核细则等文件,制定年度政风行风评评议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层层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参加评议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自查自纠(5月至12月):

  1、征求意见。各处室(单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网上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干部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电视问政前期梳理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2、建立台账。各处室(单位)要完善服务对象台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项销账。

  (三)落实整改(5月至12月):

  1、各处室(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指出的问题、社会调查反馈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2、各处室(单位)作出政风建设服务承诺。

  3、接受市纠风办对我局重点处室(单位)的测评。

  4、局评议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处室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调度,定期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高(12月):认真总结本年度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做好迎接市纠风办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总体情况检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争先进位。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熟悉评议内容、程序、时间和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大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评议工作的督导力度,对照市里的各项考核细则,及时补缺补差,不遗不漏。

  (二)切实抓好评议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按照“评上促下、评下议上”和“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水务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水务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各处室(单位)要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解决问题、完善措施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请各处室(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服务对象登记表和整改工作登记表(见附件)交局监察室。

  (三)注重做好宣传工作。各处室(单位)要对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进行总结提炼,及时送局办公室和监察室。通过局网站或办公场所公布单位职能、社会承诺、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投诉受理电话等,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水务政策法规、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晓率。

  2014年5月7日

  市水务局重点处室和局属单位服务对象登记表
  处室(单位):                时间:2014年 月
序号
单 位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市水务局政风行风评议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登记表     2014年  月
处室及
单位

政风建设
服务承诺

序号
评议中反映的问题
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整改情况反馈
完成时间




?
?
?
?
?
?
?


  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政风评议考评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细则
责任人
服务功能
25分
1、未按规定将所有项目进“中心”受理,扣5分。
2、未按要求派驻首席代表,审批授权不到位,扣5分。
3、未实行“柜员制”、一次性告知制和二次终结制,扣5分。
4、从事行政许可或审批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不具备许可或审批资格,扣5分。
5、未经同意擅自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次扣2分。
6、窗口单位领导每周到窗口工作累积时间少于1个工作日,扣5分。
(累积扣分以25分为限)
杨成
梁伟
服务态度
15分
1、窗口或工作人员被有效投诉,每人次扣5分。
2、在窗口前台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每人次扣5分。
3、收到不满意评议卡,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
4、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累积扣分以15分为限)
服务效能
25分
1、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办件发生差错的,每件扣5分。
2、窗口办件“体外循环”的,每件扣5分。
3、在执行三级联动、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绿色通道等办事制度时,牵头部门不履行职责,每次扣5分;责任部门不接受牵头部门协调,由行政服务中心确认后,每次扣5分。
4、不接受“中心”协调,不为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代办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每次扣5分。
5、窗口工作人员不出具缺件书面告知单或未能一次性告知导致办事者重复申办,每次扣5分。
6、未经批准在窗口擅自收取经营性费用,扣5分。
(累积扣分以25分为限)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细则
责任人
窗口形象
20分
1、窗口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整体脱岗每次扣2分;大厅吸烟、中午饮酒、玩电脑、手机游戏及炒股,每人次扣2分。
2、窗口服务指南、项目告知单、示范文本、监督评议卡等不齐全,每次扣5分。
3、窗口在文明创建及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每次扣5分。
4、窗口工作人员不按要求着装、亮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累积扣分以20分为限)
杨成
梁伟
电子政务
15分
1、窗口未使用并联审批系统,扣15分。
2、不及时更新数据、上传数据,每次扣5分。
3、不接收站内通知、通告而贻误工作的,每次扣5分。
4、随意上网导致病毒攻击审批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扣5分。
(累积扣分以15分为限)
加分内容

1、受到中央、省市媒体表扬及收到锦旗、表扬信,酌情加1~5分;
2、参加省市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1~5分。


  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考核评分及任务分解表
项目
考核目标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人
1
按期反馈率达到100%。按期反馈率=按期反馈件数÷反馈件数×100%。
20分
达到要求的得20分。按期反馈率每少1%扣1分。
杨 成、
梁 伟、
各承办处室和单位主办负责人
2
按期办结率不低于98%。按期办结率=办结件数÷反馈件数×10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按期办结率每少1%扣1分。
3
审核通过率不低于95%。审核通过率=(反馈件数-回退件数)÷反馈件数×10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审核通过率每少1%扣1分。
4
首接负责率达到100%。首接负责率=履行首接责任件数÷反馈件数×10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首接负责率每少1%扣1分。
5
诉求答复率达到100%。诉求答复率=答复诉求人件数÷应答复诉求人件数×100%。
5分
达到要求的得5分。诉求答复率每少1%扣1分。
6
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群众满意率=群众满意件数÷反馈件数×100%。
15分
达到要求的得15分。群众满意率每少1%扣1分。
7
办理实名率达到100%。办理实名率=实名件÷反馈件×100%。
5分
达到要求的得5分。办理实名率每少1%扣1分。
8
诉求息诉率不低于95%。诉求息诉率=息诉件数÷反馈件数×10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诉求息诉率每少1%扣1分。
9
升级办理率不高于5%。升级办理率=升级件数÷反馈件数×100%。
5分
达到要求的得5分。升级办理率每多1%扣1分。
10
电话畅通率不低于98%,杜绝电话无人接听现象。电话畅通率=成功次数÷拨打次数×10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电话畅通率每少1%扣1分;电话无人接听的,每次扣0.5分。
计分说明:每项分数扣完为止。

  合肥市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评议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类别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细则
责任人
电子政务应用
单位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文件、法律法规。
5分
未及时公布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扣5分。
孙皑
单位网站公布本单位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名称及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人事信息等内容。
10分
未公布本单位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名称及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每一项扣2分;未及时更新人事信息等内容的,扣2分。
单位网站工作动态更新情况。
10分
连续2个工作日内没有更新内容的,扣2分;连续3个工作日内没有更新内容的,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单位网站实现网上办事,并能及时公布办事结果。
5分
未实现网上办事的,扣2分;网上公布结果时效性滞后的,扣3分。
单位网站设置“在线咨询”栏目。
5分
未设置“在线咨询”栏目的,扣5分。
上级或相关部门布置的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
5分
未完成上级或相关部门布置的信息化工作的,扣5分。
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应用情况。
5分
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应用较差的,扣5分。
信息安全
违反市电子政务专网管理规定造成专网故障情况。
7分
违反市电子政务专网管理规定造成专网故障的,扣7分。
检查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安全情况。
8分
不定期抽查信息系统安全情况,依据抽查情况扣分,最多扣8分。
电子政务发展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建设组织保障情况。
10分
电子政务建设组织保障未落实的,扣10分。
电子政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10分
未建立电子政务相关规章制度的,扣5分,实施情况不好的,扣5分。
社会监督
媒体曝光。被评议单位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情况。
10分
被评议单位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扣10分。
不定期抽查。对被评议单位就某一项或几项评议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
10分
不定期对被评议单位就某一项或几项评议内容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扣分,最多扣10分。

  备注: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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