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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办“人情案”、“关系案”、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2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合交监察[2014]105号
【发布日期】 2014.05.04 【实施日期】 2014.05.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交监察〔2014〕105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4日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办“人情案”、
“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执法执纪部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合政法〔2014〕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紧紧抓住容易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系统执法单位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执法公正、保障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廉洁执法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执法单位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中,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滥用职权导致冤假错案或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紧紧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监察室、局政策法规处、局属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整体运作,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局属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共分五个阶段,从4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在学习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二是认真做好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执法单位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开展专项活动的切入点,使广大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项活动要求,组织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二是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执法人员宗旨意识,自觉增强亲民、爱民、为民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选择近年来发生在交通运输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析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纪观念。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坚守职业良知,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规范执法,自觉执法为民。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执法单位要集中时间,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以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的执法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撰写自查报告。一查是否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查是否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三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案件承办单位的领导、具体承办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四查是否存在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机构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五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等行为;六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执法单位要做好“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的运用,对执法全过程实行监督。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根据查摆和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研究,追根寻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坚决堵塞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要重点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一是执法公开制度。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执法公开的信息,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事项外,执法内容、程序、依据、结果都必须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部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二是规范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三是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首问主办责任制度、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过错跟踪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意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四是廉洁执法制度。重点执法岗位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廉洁执法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执法单位要对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8月20日前交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法单位要对专项工作抓紧抓实并且抓出成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要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

  (二)统筹部署安排,做到两手抓。各执法单位要科学统筹安排工作,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抓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三结合”,即: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起来,与转变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以专项治理成果促进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执法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专项查处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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