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中共合肥市委 【发文字号】 合环[2014]49号
【发布日期】 2014.04.28 【实施日期】 2014.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中共合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印发《“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合环〔2014〕4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宣传部,开发区环保分局、工委办:
经研究,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中共合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和审核把关,按时上报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
附件:1.“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方案
2.“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推荐表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合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
“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实际行动,联防联治联控,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展示各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环保公众参与,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努力营造天蓝水清树绿气爽的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合肥贡献一份力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中共合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合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协办单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组织有序,开展顺利,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环保局、国祯环保公司以及有关新闻单位等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本次好新闻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评选委员会邀请有关领导和新闻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审,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参评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刊发、报道的有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新闻、通讯、消息、评论、专题、摄影等作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并挂有“向大气污染宣战、合肥在行动”蓝标。
三、参评对象
1.各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及记者;
2.新闻工作者,新闻摄影记者,社会各界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士;
3.热爱环保事业的志愿者以及环保组织的摄影爱好者等均可参加。
四、评选要求
1.围绕“守护蓝天、人人有责”的主题,宣传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2.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和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3.以维护群众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敢于批评曝光各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时整治;
4.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字、画面生动,感染力强,具有一定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五、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宣传部门以及各新闻单位推荐的新闻作品,需按要求填写《“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推荐表》。
2.推荐作品类型。(1)文字作品,需报送刊发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稿件一份;(2)图片文章作品,需报送刊发的图片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稿件一份,刊发的数字照片一套;(3)电视作品,录制成DV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光盘一张,附电子文稿;(4)网络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A4纸大小的清晰打印件,提供网页链接地址,原始电子稿件(含数字照片)。
3. 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及复印件均使用A4纸。
4.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选作品,切实做好作品推选工作,要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推荐更多新闻精品参加评定。
5.推荐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权益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参选资料不予退还,参评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版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但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6.作品报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30601。
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联系电话:63508122,邮箱:hfhbxjbs@163.com。报送时间截止2014年11月15日。
六、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申报、初评、评定、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组织申报、筛选作品,并按要求填写作品推荐表,报送评选委员会。超过期限或报送作品不符合规定的,视为弃权。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2.初评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预评并汇总,提交评委会。
3.评定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评委会集中评定,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评出获奖作品各等级奖项。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对获奖作品的新闻单位及记者进行表彰。
七、奖项设置
本次好新闻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严密、表现突出、宣传有力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宣传部门给予表彰。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成果利用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并汇编作品集。
附件2:
“国祯杯”大气污染防治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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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简
介
推荐单位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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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初
评
意
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评
定
意
见
评委会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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