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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23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合交综运[2014]90号
【发布日期】 2014.04.22 【实施日期】 2014.04.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合交综运〔2014〕90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城市防洪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合城防办〔2014〕3号)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今年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防范应急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局成立由方正杰局长任组长,刘明、陆敬泽、黄永宏、夏士新、黄德全为副组长,周增华、张永创、金平、武道正、潘勇、吴世民、昌献林、陈剑波、张明权、王村、夏月恒、高丽娟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设在局综合运输处,高丽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组织领导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落实措施,增强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防汛任务,预备充足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公路部门要在汛情来临前对辖区内沿水、傍山可能发生水毁的公路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辖区内遭受水毁、淹没的桥梁、路段做好通行标识并及时抢修,确保汛期公路畅通、安全。运管部门要落实好应急储备运力,确保受灾人员和防汛物资的运输。海事部门要落实好应急救援人员和船舶,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的汛情。市海事局要落实好城市防洪抢险队员和物资准备工作(详见附表)。市运输总公司要落实好南淝河段巡堤护堤抢堵任务(详见附表)。各单位对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工作时,要落实好“三优先”(优先安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

  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海事(港航)部门要继续做好客渡运的安全保障工作,抓好对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部位的监管,抓好通航环境和危险品运输秩序的专项整治,规范水上通航秩序,确保客渡运和船舶运输安全;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将汛情通报驾驶员并根据汛情调整行车路线,做到安全驾驶,确保旅客出行和货物运输安全。各单位还要密切关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汛抗旱值班电话:62755636(正常上班时间),65118150(夜间、节假日)。发生灾情时,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属各单位要于每日8:20分前将最新的路产损失、交通阻断、工程损失和人员伤亡、防汛抢险等有关情况报局防汛办。请各单位将组织情况及值班电话于4月25日前报局防汛抗旱办公室,并将本单位本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防汛办。

  联系电话:62755636

  邮箱:hf5117948@163.com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22日

  附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防洪责任表
单 位
人数
器材
抢险任务
联系电话
市海事局
50
货船5只
抢救洪水
围困人员
沈 岩 64681313
13053090132


  巡堤、护堤抢堵任务分配
南淝河左岸
护防堤段起止
护防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号码
交通厅桥~长江路桥
市运输总公司
40人
丁焱光64241541
1385609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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