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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4年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25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合环监[2014]38号
【发布日期】 2014.04.14 【实施日期】 2014.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4年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环监〔2014〕3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现将《2014年合肥市环保局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14日

  合肥市环保局2014年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做好2014年度秸秆禁烧执法工作,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秸秆禁烧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保护大气环境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管治相结合,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执法工作任务。

  基本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依法禁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二、禁烧范围和工作目标

  针对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油菜壳、稻麦蕰、杂草等,及市政府确定的41个乡镇、肥东县撮镇镇、店埠镇(含肥东经济开发区)、长临河镇、石塘镇、包公镇、循环经济示范园、众兴乡,肥西上派镇(含新港工业园)、三河镇、严店乡、丰乐镇、花岗镇,长丰双墩镇、岗集镇、吴山镇、陶楼乡,瑶海区大兴镇、龙岗开发区,庐阳区三十岗乡、大杨镇,蜀山区井岗镇、南岗镇、小庙镇,包河区大圩镇、淝河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骆岗街道,高新区长宁社区,经开区临湖社区、高刘镇、新站七里塘社区、站北社区、三十头社区、磨店社区、瑶海社区,巢湖市忠庙街道、黄麓镇,庐江县同大镇、白山镇、庐江县郭河现代农业示范区等41个区域为重点禁烧区。以及机场周边15公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公路两侧各2公里,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认真开展禁烧执法活动。

  确保新桥国际机场和阚集机场的飞行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三、工作责任

  按照市政府对41个重点禁烧区的部署和要求,禁烧执法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成立一个指挥组、两个巡查组、三个保障组、四个现场执法组(市级)和六个环保督导组,局领导实行包县区督察和指导禁烧执法工作,以加强对禁烧区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在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针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禁烧区成立分乡镇的现场执法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现场执法工作,确保今年的秸秆禁烧执法工作不出问题。

  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大气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我局将在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鉴于合肥地区5月15日-6月15日为午季禁烧期,9月20日-10月20日为秋季禁烧期,双季稻区禁烧期为10月15日-11月15日,全市环保系统禁烧执法工作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初,指挥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资料,保持与市农委密切联系,制定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环保部门针对重点乡镇成立网络化的禁烧执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信息报送人名单及电话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王玮(电话:63508166)。

  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作现场执法文书,落实交通工具,购置手电筒、灭火器等执法用品。

  (二)宣传教育阶段。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及禁烧执法小组负责人与同级政府、开发区农业部门、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秸秆禁烧工作的布置和安排,掌握油菜小麦的栽种范围及收割堆放点,督促乡镇、村居成立禁烧应急小分队。各执法小组到乡镇、村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督查禁烧工作落实情况。

  (三)执法巡查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9月20日-10月20日(双季稻区10月15日-11月15日),各执法小组到责任区域(乡镇)进行执法巡查。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通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查处。对焚烧秸秆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当事人,当场依法予以200元以下处罚(采取简易处罚程序或委托乡镇进行处罚)。

  秸秆禁烧指挥组根据农时、秸秆收割情况及各区域禁烧态势,将适时做好调度安排。

  (四)巩固总结阶段。7月10日,各县(区、市)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报送总结材料;11月20日进行全年秸杆禁烧总结,报送材料。

  五、设立举报电话

  合肥市秸秆禁烧执法举报电话,电话为12369。

  5月15日至6月15日、9月20日-10月20日、10月15日-11月15日为收割高峰期,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负责接听全市的秸秆焚烧举报电话,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通知所属辖区的执法小组。各执法小组人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整理后于当日24:00前报12369投诉中心转局指挥小组办公室(包括接电话时间、焚烧地点、处理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秸秆禁烧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市政府下达给环保部门的一项阶段性重要任务,各单位应本着对人民群众环境安全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消除松劲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克服困难,合力攻坚,把禁烧工作作为维护环保形象、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协同作战、落实责任,共同打赢今年午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秸秆禁烧执法人员必须服从市环保局秸秆禁烧指挥组的调度,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的准备、宣传和执法等工作。执法检查过程中严禁饮酒,注意言行举止,树立环保队伍形象。

  (三)各县(区、市)要坚持“一天一报”制度,定专人信息报送员,负责区域必须履行六个要素;即:发生火点数、群众举报数、现场灭火数、现场处罚数、追踪处罚数、出动人员车辆数及执法工作动态,每天早上8:30前,将昨天“禁烧”情况日报表报12369投诉中心;经汇总后报“禁烧”办公室,由“禁烧”办公室由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市环保局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将予以表彰,对不负责任、严重失职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
  秸秆禁烧执法指挥组成员与职责

  一、成员

  组 长:王 斌 局长

  副组长:高勇、丁志松 、裴先长、赵顺锁、张邦国、方照云。

  成 员:曹勇、杨家琛、李孝林、余砺、沈建群、夏云起。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曹勇支队长任主任、成员:徐海洋、何勇、程晓东、周家林、李盛远、王玮、李静。

  二、指挥组办公室职责

  1.保持与各县(市)区禁烧办、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市农委的联系与沟通,定时向市禁烧办汇报禁烧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环保部门禁烧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的安排、落实。

  3.参加12369投诉中心的每天值班与统计,负责禁烧通报的起草、印发。禁烧期间,每日通报环保部发布的卫星着火点情况。

  4.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禁烧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处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报请市禁烧办通报批评;对禁烧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禁烧办给予表彰。

  附件2:
  秸秆禁烧执法巡查组成员与职责

  一、成员

  1.巡查一组。组长:何 勇(市环境监察支队 顾问);成员:张楼。

  2.巡查二组。组长:徐海洋(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任);成员:张晨。

  二、职责

  每天分东西两条线路,沿绕城高速公路巡查全市的着火点、着火区域,及时报告指挥组;必要时,可以代行指挥组职权进行调度。

  附件3:
  秸秆禁烧执法保障组成员与职责

  一、监测小组

  1.组长:杨家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副组长:李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成员:魏建莉、千 勇、牛 刚;

  2.职责:5月15日至6月15日、9月20日-10月20日、10月15日-11月15日收割期间,每天对合肥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于次日上午12点前报禁烧办。

  二、宣传小组

  1.组长:夏云起 (市局宣教处处长);成员:周家林、王玮;

  2.职责:加强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媒体正面宣传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协调、安排采访和报道;做好新闻统一发布工作。

  三、后勤小组

  1.组长:李孝林 (市局办公室主任);成 员:张沛虎、程晓东、李盛远、陈国俊;

  2.职责:根据秸秆禁烧指挥组的工作部署,统一调配车辆;负责落实执法用手电筒等各项保障用品,负责经费安排。

  附件4:
  秸秆禁烧现场执法组成员与职责

  一、成员

  第一小组:

  组长: 程 炜(18056078675)成 员:李圣洁

  第二小组:

  组长:廖为朱(18056078676) 成 员: 庞德节

  第三小组:

  组长:牛  兵(18056078658)成 员:陈勋

  第四小组:

  组长:许 勇(18056078659) 成 员:李宏武
  二、市县区各现场执法组职责
  1.严格实行执法小组包乡镇(街道)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责任明确到人。按照指挥组要求深入田间地头搞好禁烧宣传和执法工作。
  2.做好执法检查记录。登记每处秸秆焚烧的准确时间、地点、焚烧情况和查处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名,尽量拍摄照片以备复查。
  3.加强秸秆收割期间的夜间巡查力度。接举报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通知乡镇组织力量灭火,并及时进行查处。领导小组成员、包乡镇执法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通讯畅通。
  4.每个包乡镇(街道)的执法小组可吸收乡镇(街道)分管人参加检查。
  5.每个执法小组要将前一天的检查情况“六个要素”及工作动态以文字形式报送至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秸秆禁烧执法督导组成员与职责
    第一组:高 勇 副局长
  责任区:肥东县
  牵头人:夏太保 规发处
  第二组:丁志松 副局长
  责任区:肥西县
  牵头人:夏晓武 成员:总量处
  第三组:裴先长 副局长
  责任区:经开区、包河区、高新区
  牵头人:夏云起 成员:宣教处
  第四组:赵顺琐 正处调
  责任区:长丰县、新站区
  牵头人:黄立红 成员:审批处
  第五组:张邦国 总工程师
  责任区:庐江县
  牵头人:余 砺 成员:生态处
  第六组:方照云 总工程师
  责任区:巢湖市
  牵头人:沈建群 成员:污防处
  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人
督导时间
督导乡镇
要求
高 勇
5月15日-6月30日
9月20日-10月20日10月15日-11月15日 
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对所督导区域进行巡查
  督导时,由其分管单位和指挥办安排人员陪同。陪同人员须做好督察工作记录,内容包括:各乡镇发现焚烧点数、接到焚烧投诉数、处理情况等。
丁志松
裴先长
赵顺琐
张邦国
方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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