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14]6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1 【实施日期】 2014.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质量综合规定,奖惩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合政秘〔2014〕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调整后的有关条款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公示,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第三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借鉴获奖企业的经验,坚持把以质取胜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