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131号
【发布日期】 2014.03.31 【实施日期】 2014.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2014年中小学生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4〕131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全面开展强健体魄磨练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按《2014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主题特色活动方案》安排,现就合肥市2014年中小学生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全年)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1、时间:4月11日上午
2、地点:合肥一六八中学
(二)活动安排
结合《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全面开展强健体魄磨练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家庭自理、学校自强、社会自励,开展生活技能及实践训练、体育竞技及身体锻炼、户外生存及意志磨练等主题突出、形式不拘、内容多样的身心共健活动。
四、活动原则
小学生至少参加1次集体远足活动和相应的基本技能培训或生存能力训练;初中学生参加1次长途拉练和军训;高中生参加1次集体远足、长途拉练、研学旅行和军训等。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活动。
2、精心组织,突出过程。各单位要以四月份“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活动月”为契机,立足全年,做到部署到位、推进有力、总结全面。体现参与全员性、过程全面性、评价综合性。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宣传活动意义,做到学生参与主动、学校支持积极、家长社会认可,形成多维合力、社会共举的良好局面。
4、深挖内涵,结合全面。要避免活动单一性,与体育运动结合的同时,做到与德育结合、与校园文化结合、与课程结合、与社会实践结合;做到常规与创新结合,阶段性与长效性结合;做到身心共健,强健体魄与意志磨练结合。同时,要做足预案,评估风险,确保安全。
各单位在组织活动中,要及时进行典型推报、活动展示、竞技展演,市教育局将对活动方案、活动创意、活动过程及成效进行展评推介。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