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135号
【发布日期】 2014.03.31 【实施日期】 2014.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基层文化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第五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4〕135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根据《2014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主题特色活动方案》(合教〔2014〕30号),为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现就开展合肥市第五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童心向党──声乐展演
(1)节目要求: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报送要求:活动不设高中组别,各县市区及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报一项。
2、起舞飞扬──舞蹈展演
(1)节目要求:
群舞:人数不超过2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报送要求:县市区及市管学校可根据学段选报1-2个节目(可以是同一类型)。
3、聚焦桃花源,彩绘中国梦──摄影作品展(详见合教〔2014〕88号)。
4、无字文章写古今,有声画谱描人物──校园剧(课本剧)展演
(1)节目要求: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报送要求:县市区及市管学校可根据学段选报1-2个节目。
二、活动要求
(一)宣传发动(3月底):下发方案,广泛宣传,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二)组织开展(4月-6月):各单位按实施方案和活动要求,精心组织,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展演。市教育局将在5-6月份举办展示展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及以上比赛。
(三)总结表彰(11月):第五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总结表彰暨集中展示展演。
三、表彰内容
各县(市)区、市管学校可进行本级选拔,选拔阶段的奖项及表彰形式自行设置。艺术展演、作品展示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节目指导教师为1人、集体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专为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创作的优秀原创节目颁发优秀创作奖。
四、报送日期
5月15日前将节目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A1317室),具体展演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光兴 电话:63505200 邮箱:2357172112@qq.com
附件:合肥市第五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节目报送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合肥市第五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节目报送表
单位:(章) 联系人: 手机号:
序号
演出单位
节目名称
参演人数
节目时长
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