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4]52号
【发布日期】 2014.03.31 【实施日期】 2014.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合教〔2014〕52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更新教师观念,改进教学办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大练兵活动,现将2014年度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校分级负责、以校为主的原则,以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为目的,继续以“人人会、人人用”为主题,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教学应用活动,大力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学生,进入课堂,用于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含教研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练兵活动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徐静平局长任组长,姜昌根调研员、王杰才副局长、唐文水副局长、毛洪亮总督学任副组长,市教研室、教师事务管理中心、督导事务管理中心和装备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设在装备电教中心)。装备电教中心负责统筹,教研室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指导,教师事务管理中心统筹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督导事务管理中心将大练兵活动纳入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以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四、工作任务
(一)学习篇: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市、县(市、区)、校三级培训。市装备电教中心会同教师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教研员、市管学校和县(市)、区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要面向全体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校本培训。培训以《安徽省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皖教秘〔2012〕489号)和我局制定的《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方案》(见2013年大练兵文件附件一)为依据,结合各地各校教师需求组织开展,突出应用,力求取得实效。要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形成领导带头学,教师全员学,教研人员、电教人员研究性学的良好氛围。
(二)实践篇:各级教研和电教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指导,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资源平台资源,把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教研活动、班班通应用、在线课堂应用、教学点项目应用结合起来,将信息技术应用与常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的教研活动,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应用的新模式、新方法,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展示篇:市教育局将在学校、县(市)、区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基于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系列活动。
(四)提升篇: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应用考核评估机制,切实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逐步建立信息技术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宣传、动员,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及时反映大练兵活动安排、要求、动态,并对大练兵活动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进行推广和表彰。
五、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
1、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市教育局拟于5月份和7月份分别举办教研员和市管学校、县(市)、区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县(市)、区集中培训和各校校本培训由各县(市)、区和学校自行安排。同时,市教育局将结合培训,组织2013年大练兵课堂教学展示活动优秀教师到各县(市)、区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示。
2、省远程培训: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期,每期约2000人次,市装备电教中心统筹各县(市)、区电教部门组织教师分期分批参加。
3、国家远程培训: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组织教师参加。
4、专题培训:在线课堂应用及维护专题培训拟于4月举办,肥东县参与在线课堂建设的学校全体教师参加。依托高校举办信息化管理人员研修培训班。其他专题培训根据省电教馆要求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5、根据布置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其他电教类专项培训。
(二)评比活动
市教育局将在学校、县(市)、区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以下市级评比活动。
1、互动课堂教学视频课例大赛:组织教师参加2014年全省中小学互动课堂教学视频课例大赛和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互动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具体安排已另文下发)。
2、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大赛,推荐教师参加全省大赛(具体安排待省厅文件下发后,另文下发)。
3、学术作品评比:采用学校自评、县(市)、区选拔、市级评比的办法,分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论文3个项目。自评阶段要求每位教师必须参加3项评比活动,学校自评6月底完成。各县(市)、区选拔活动在8月底完成。市级评比活动将在9月份举办。各县(市)每项可推荐作品15件、各区每项可推荐参赛作品10件(在不突破县区总数情况下可适当调剂),各市管学校推荐作品总数为3-5件(每个项目不少于1件)。各县(市)、区和市管学校8月底前将参赛作品汇总表和作品电子稿报市装备电教中心(参评要素、汇总表等见2013年大练兵文件附件二)。
4、个人空间评比:为推进“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将举办教师个人空间评比活动。活动安排与学术作品评比同时举行。各县(市)可推荐20个教师个人空间、区可推荐15个教师个人空间,各市管学校推荐3个教师个人空间,并于8月底前将教师个人空间链接地址汇总表报送市装备电教中心(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三)教学展示
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分学校、县(市)、区和市三级举办。学校、县(市)、区活动自行安排。学校要在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大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展示,覆盖全体专任教师,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县(市)、区展示活动,要涵盖各学科,所属学校教师参与面各区不少于10%、各县不少于5%,10月底前完成。市级展示活动拟于11月份举行,由市装备电教中心会同市教研室具体实施,市级展示活动将分学段,抽取部分学科开展,各县(市)、区和市管学校根据名额安排推荐教师参加,10月底前将参赛教师推荐表报装备电教中心(相关要求参照2013年大练兵文件附件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2014年“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大练兵”活动是一项贯彻全年的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针对2013年大练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级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任务,组织、开展好大练兵活动,并积极推荐教师和作品参加县(市)、区和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和应用活动。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管学校于4月15日前报送活动安排有关文件材料,12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等材料、照片等。
联系人:王胜花,联系电话:0551-63505171,电子邮箱89232823@qq.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