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桂高法会〔2021〕12号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宁铁两级检察院,各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从2021年7月1日起与《量刑指导意见》在全区同步全面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分别层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有治及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堆族自治区公民码察院
2021年8月31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