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4.03.28
【实施日期】 2014.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选聘实习考核委员会考核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依据《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律协将组建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并选聘一批实习考核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条件
1、熟悉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律师事务所担任负责人或者合伙人,或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5、热心律师协会工作,自愿参与实习律师考核工作。
二、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工作内容
1、参与实习管理相关制度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工作;
2、不定期参加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工作的会议和学习;
3、不定期参与实习律师考核工作,担任实习律师考核考官。
三、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确定
市律协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材料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综合考量其工作实绩、业内外影响力等情况,研究确定选聘对象。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加入实习考核委员会考核专家库需填写《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2份),加盖律所公章,报送纸质表格至市律协秘书处(市司法局212室),联系电话65626238。报名日期截至2014年4月15日。
请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鼓励、引导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登记表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实习考核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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