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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2-2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合价费[2014]15号
【发布日期】 2014.03.27 【实施日期】 2014.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合价费〔2014〕15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办法》、《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规程》等规定,决定开展2014年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及市直收费年审工作,并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组 长:张 林 市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王 磊 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永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徐步平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
王 琼 市财政局综合处处长
陈仕钧 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以下简称年审办),徐步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年审范围及时限
本次收费年审主要审验持有合肥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直各单位(不含医疗服务单位)2013年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年审内容
(一)收费年审内容主要包括:
1、《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2、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3、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
4、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5、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
6、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8、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重点审验涉企涉农收费、考试收费、教育收费以及上年度发现违规问题的单位收费。
(二)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填好盖章的《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
2、《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依据文件(复印件);
4、2013年度账本(总账、明细账)及收费票据存根、原始凭证等资料;
5、涉及收费的有关资质证书。
四、年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审自报阶段(3月31日-4月7日)
各单位登陆“合肥市物价局网站”(http://www.hfpi.gov.cn/),从左侧“下载中心”栏下载《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逐项认真填写其中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的规定内容和相关数据(没有表三的收费项目可不填),并确保真实有效,4月7日前将填写好的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年审邮箱(hfwjjsfc@163.com), 并打印纸质表格一份,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收费年审审查期间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供。
同时,各单位登陆安徽省合肥市收费年审网上申报系统(https://sfglhefei.nacao.org.cn/),填报2013年度单位本级实际收支数据。各单位可从“合肥市物价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上年审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保证网上填报数据资料的准确。
(二)集中审查阶段(4月8日-5月30日)
此次年审采取网上年审、窗口送审和上门年审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年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审验后,填写《安徽省收费年审审查登记表》。对年审合格单位及时下达年审结论书;对违规收费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实行约谈。
1、窗口送审(4月8日至4月30日)。年审审查材料由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处(市物价局窗口)统一受理,各单位应在要求时间内将审查材料送至窗口,如遇特殊情况须改变送审时间的,送审单位应联系窗口后重新约定送审时间。窗口移交年审材料至年审办,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由各相关处室对被审单位的审查材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对被审单位网上数据,认定被审查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2、上门年审。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具体实施,上门年审单位应按时间要求报送《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电子版,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3、网上年审。今年网上年审单位随机抽取2013年度10张连号的收费票据(扫描或拍照),学校每个专业需提供10张连号的收费票据,随《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一起挂附件发送年审邮箱(hfwjjsfc@163.com)。
(三)整改反馈阶段(6月1日-6月14日)
年审有问题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约束机制,规范收费行为,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年审办。
(四)集中处理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对收费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的单位,由各相关处室下达年审结论书,并由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处(窗口)在收费许可证副本“年审记录”处注明“2013年度已审验”,加盖收费年审专用章后通知单位取回年审材料。
2、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收费单位,暂扣其《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将违规收费问题移交价格检查部门处理。
五、年审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年审工作,加强系统内的收费工作指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通知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做好收费年审工作。
(二)认真准备,按时申报。各收费单位应按时参加年审,认真准备,如实提供材料,并指定具体负责收费工作的同志配合年审工作。
(三)亲切服务,廉洁自律。全体年审人员应亲切服务,严格按政策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接受被审单位的吃请等,请各被审单位予以监督。

窗口送审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处(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
合肥物价网:http://www.hfpi.gov.cn/(自查表、网上年审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地址)
网上申报系统:https://sfglhefei.nacao.org.cn/ (用户名及密码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不输入,只输入数字,部分单位为收费许可证号。请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如遇无法登陆,请联系63755785)
自查表报送电子邮箱:hfwjjsfc@163.com
联系电话:63537913,63755785

附件: 1.2014年网上年审市直单位时间安排表
2.2014年上门年审市直单位时间安排表
3.2014年窗口送审市直单位时间安排表

合肥市物价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2014年网上年审市直单位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网上年审时间
1
合肥第一中学
4月1日-30日
2
合肥第二中学
3
合肥第三中学
4
合肥第五中学
5
合肥第十中学
6
合肥市金融学校
7
合肥市科学岛实验中学
8
安徽合肥信息技术学校
9
合肥兴华职业技术学校
10
安徽明星科技中专学校


附件2
2014年上门年审市直单位安排表

序号
上门年审单位
1
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合肥市人才市场)
2
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
4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
安徽省巢湖渔业管理局
6
合肥剑桥学校
7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8
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附件3
2014年窗口送审市直单位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
送审时间
1
市属公办高中
4月8日
2
市属民办高中
4月9日
3
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4月10日
4
市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4月11日
5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4月14日
6
各鉴定站
4月15日
7
房产系统
4月16日
8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及各分局
4月17日
9
合肥学院
4月18日
10
巢湖学院
4月18日
11
合肥市行政学院
4月18日
12
安徽长江职业学院
4月18日
1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4月18日
14
合肥市职工大学
4月18日
15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月21日
16
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
4月21日
17
合肥市财会成人中专学校
4月21日
18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4月21日
19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4月21日
20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21日
21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4月22日
22
合肥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4月22日
23
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月22日
24
合肥市公安局
4月22日
25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22日
26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月22日
27
合肥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4月23日
28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4月23日
29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分局
4月23日
30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月23日
31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4月23日
32
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
4月23日
33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海事局(安徽省合肥市港航管理局)
4月24日
34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4月24日
35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合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4月24日
36
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4月24日
37
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24日
38
合肥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
4月24日
39
合肥市卫生局
4月25日
40
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25日
41
合肥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4月25日
42
合肥市红十字会
4月25日
43
合肥市民政局
4月25日
44
合肥市老年公寓
4月25日
45
合肥老年大学
4月28日
46
合肥市财政局
4月28日
47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财政局
4月28日
48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4月28日
49
合肥市土地整治办公室
4月28日
50
合肥市统计局
4月28日
51
合肥市规划信息中心
4月28日
52
合肥市水务局
4月29日
53
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4月29日
54
合肥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
4月29日
55
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
4月29日
56
合肥市殡葬管理处
4月29日
57
合肥市教育局
4月29日
58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月30日
59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月30日
60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4月30日
61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4月30日
62
合肥市司法局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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