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127号
【发布日期】 2014.03.27 【实施日期】 2014.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4〕127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继承革命英烈优秀品质,不断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市文明委、市教育局继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以网络签名寄语为载体,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活动时间
3月27日至4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中小学生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2、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教育活动效果。
四、活动安排
1、3月27日-3月28日开展宣传活动。各班组织学生学习活动的目的与要求,组织学生学习关于清明节的有关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3月29日-4月8日组织全体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的“网上祭英烈”专栏进行网上祭拜、献花、留言。网址(http://www.wenming.cn//qm/),中国文明网每天都刊出精彩寄语,及时显示各地参加人数。
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追忆历史、缅怀先烈、讲述自己心目中的革命先烈活动。还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诵读中华经典,缅怀先烈、继承遗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3、4月9日-4月11日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行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先辈的感恩怀念,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4、开展祭扫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祭奠宣誓,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以革命先烈为榜样,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五、活动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把“清明祭英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引导他们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增强心向党的意识,激发爱国主义情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从小立志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
要依托道德讲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少年宫和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标语等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各地、各学校“清明祭英烈”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合肥文明网。活动情况总结请于4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箱hfjjch@163.com。
联系人:汪松青 电话:63505160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