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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暨环保主题知识竞赛的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0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环办[2014]24号
【发布日期】 2014.03.03 【实施日期】 2014.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暨环保主题知识竞赛的通知
(合环办〔2014〕2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开发区环保分局、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环境素质教育,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树立起良好的环境道德意识,养成爱护环境的行为,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通过自己的努力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争当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暨环保主题知识竞赛的通知》(皖环函〔2014〕4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评选暨环保主题知识竞赛活动,让绿色环保理念在校园中得到进一步传播,培养青少年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良好习惯,形成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从小树立“节约资源是美德、绿色低碳是涵养、保护环境是责任”的崇高理念。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影响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进而形成全民关注环境、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上旬-2014年5月下旬

  四、活动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3-8年级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

  为了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有序,开展顺利,特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裴先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杰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夏云起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处长

  费 勇 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和市教育局宣传处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和教育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六、活动须知

  本次活动包括征文、知识竞赛和环保小卫士评选三项内容。

  活动一:“放飞绿色梦想”环保主题征文活动。以校为单位组织开展,题目不限,文体不限;初中生字数在1000字以内,小学生字数在600字以内;征文须提供纸质稿件一份,同时尽可能提供电子文稿。各参赛学校推荐2-3篇优秀作品寄送至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或市教育局宣传处指定的电子邮箱,经市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后上报至省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评选,优秀作品省活动组委会将汇编出版(附件一)。

  活动二:环保主题知识竞赛。以班级为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参赛学生须收集、上交5斤废旧报纸,免费换取省活动组委会统一设计制作的主题知识竞赛卡一枚,学生根据要求填写答题卡和本人详细信息,由参赛学校汇总后报送至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或市教育局宣传处,经市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汇总上报至省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评选。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人到各学校回收废旧报纸,并发放竞赛卡。

  活动三:“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以校为单位,组织各有关年级开展校园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各参赛学校推荐2-3名优秀学生(推荐学生须是上述两项活动的积极分子)上报至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或市教育局宣传处,经市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上报至省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评选。推荐学生须提交“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推荐表纸质材料一份(附件二)。

  七、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组织召开省暨合肥市“争当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活动宣传,组织相关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上旬-2014年5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开展“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申报评选、环保知识主题竞赛、“放飞绿色梦想”环保主题征文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三)评选审核阶段(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15日前)。市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环保主题征文、校园环保小卫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环保主题知识竞赛答题卡组织审核。并按要求将各项活动评选情况报送至省活动组委会。

  八、奖项设置

  依据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设置市级参赛奖项。

  (一)全省“放飞绿色梦想”环保主题征文活动,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情况,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5名。获奖作品上报省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评选。对获奖作品的作者给予表彰(获省级表彰的除外)。

  (二)参加全省环保主题知识竞赛,根据各参赛学校报送情况,市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活动组委会。

  (三)争当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评选,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情况,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评定出50名候选人,上报省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评选。对获奖人选给予表彰(获省级表彰的除外)。

  (四)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严密、表现突出、宣传有力的环保、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给予表彰。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共同协商、严密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密组织。利用此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中广泛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环保意识,培养环保道德,规范环保行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素质教育,发动支持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帮助指导学校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三)广泛宣传,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对绿色理念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专门指导创建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以此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 电话:63508122

  电子邮箱:hfhbxjbs@163.com

  市教育局宣传处 电话:63505186

  电子邮箱:hfsjyjxcc@163.com

  附件:
  1. 全省“放飞绿色梦想”环保主题征文推荐表(略)

  2. “全省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推荐表(略)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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