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4]49号
【发布日期】 2014.03.01 【实施日期】 2014.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合农〔2014〕49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合安[2014]3号)和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皖农机管〔2014〕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为主体,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套必要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经常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升救援和管理水平。指导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等作用,建设专(兼)职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时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应急培训教育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农机手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农机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农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技能竞赛,以竞赛活动促使农机管理人员应急技能提高。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证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各方协调、整体联动。认真落实农机安全值班制度,突出做好节假日和重要农时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调度工作,明确值班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本着“预防为主、立足防范”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细密摸排安全生产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改和监控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当事故或险情发生时,应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向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采取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措施,科学指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车辆、物资等资源配置,有序处置农机安全事故。杜绝违章指挥、盲目施救现象,避免因施救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
五、严格考核奖惩
从今年起,将农机事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作为农机化发展重要内容,纳入农机系统劳动竞赛农机化推进工程年度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第2号令)要求,严格遵守事故报送各项规定。要建立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在做好农机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的同时,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工作,并在事故报告中对应急处置做出评估结论。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