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74号
【发布日期】 2014.02.28 【实施日期】 2014.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4〕74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在全市中小学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在3月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合肥城市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份
三、活动主题
与雷锋精神同在 与志愿服务同行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在服务月期间,学校要利用多种平台,开设“学雷锋”活动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学雷锋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尤其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广泛开展学雷锋网上传播活动。组织开展以学雷锋为主题的班队会,组织学生探讨雷锋精神的时代意义,养成良好道德品质,树立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道德观念。
2、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以“传递爱心、温暖他人”为主旨,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活动,创造和谐人际。要以“社会和谐、人人参与”为主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构建和谐社会。要以“一个家园、一起呵护”为主旨,广泛开展环保知识普及、保护自然环境,打造和谐自然。
五、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细化方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细化方案,抓好活动落实。
2、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各单位要不拘形式,创新载体,校内外一体,开展助困捐赠、孤寡看护、孤残慰问、植树护绿、结对帮扶等多种志愿服务。
3、以点带面,形成常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逐项开展,要形成活动覆盖面,推动活动常态化。
4、及时宣传,提升示范。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相关媒体报送活动信息。市教育局将对典型进行宣传和推报。
联系人:张少华 电话,63505193 邮箱:hfjyjtw@126.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