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经信安[2014]51号
【发布日期】 2014.02.27 【实施日期】 2014.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经信安〔2014〕51号)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安徽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全省民爆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科工爆函[2014]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3月底,市经信委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着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我市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经信委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凌必发
成 员:孙 宁、宋志平、朱静茹、吴 俊、李公有、徐有兵、吴 诚、钱 俊、张 华、苏 奎、刘 平、朱建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生产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
三、检查范围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
四、检查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执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情况,贯彻落实工信部安全司、省国防科工办和市经信委关于民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情况。
3、生产线和储存仓库的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防护保障设施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视频监控信息系统补充完善及运行情况。
4、近年来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和县(区)管理部门备案情况。
5、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风险管控及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采取民爆企业自查自纠、市经信委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检查和省国防科工办督查等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上旬),由各民爆生产与销售企业自查阶段;
2、督查检查(3月中下旬),市经信委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全面检查和迎接省主管部门督查阶段。
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委安全生产处。
七、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认真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要对照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工作。以企业自查、市经信委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检查、省相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紧抓不放,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切实做到隐患整改归“零”,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大投入,教育培训。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不断加大安全的投入,强化生产线和仓储设施安全技术改造,企业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4、统筹兼顾,进行总结。要将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使本次活动取得一定实效,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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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