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4]34号
【发布日期】 2014.02.26 【实施日期】 2014.0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节能管理,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2014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教〔2014〕34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我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2014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6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2014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精神,根据市教育局与市政府签定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我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全市教育系统201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加强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学校是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新时期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新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节能为主线,围绕节能项目化管理、节能低碳知识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以强化基础、注重落实、突破重点带动整体节能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工作为核心,以建立学校监管机制和基本制度为主线,以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为重点,以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突破口,将节能工作和建设节约型学校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校园基础设计、学生德育管理、课程体系设置、师生队伍培训、校园文化建设、绿色环保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节能和节约型学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学校在节能工作中的教育带动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全面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工作开展,努力促进节能目标圆满完成。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在2013年能耗基础上,分别下降2%以上;市属学校节能灯具、节水器具、节能灶具使用率大幅提高;全体师生受教育率达98%以上。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性
1、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部门本校实际,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广大师生明确我市教育系统2014年节能工作目标和要求。强化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
2、以创建“绿色学校”为抓手,推进节能工作。我局自2001年开展“绿色学校”评比工作以来,始终把环境保护和节能的意识培养作为评比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尤其2013年更是将节能工作作为“绿色学校”评比的重要指标,2014年市教育局将与市环保局继续开展创建市级“绿色学校”工作,新达标学校不少于20所。
3、有计划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展板等阵地,借“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等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推介节能新技术。要有效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大队部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带进家庭”等实践活动,号召广大师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勤俭节约,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使者,努力营造节能工作的浓厚氛围。全市中小学生参与率达96%以上。
4、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加节能资金投入,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5、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推进废纸、废塑料、废旧灯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分类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做到分类定点存放、定期清运。
6、加强对学校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学校节能工作列入教育工作目标,不定期开展节能照明灯具、节水器具、节能灶具应用情况等检查。
四、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加强节能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真正把节能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使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政策措施和能力建设得到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确保节能工作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落实。
2、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单位负责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的内容。各单位应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节能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节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各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