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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消防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03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费函[2014]12号
【发布日期】 2014.02.24 【实施日期】 2014.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监督检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消防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费函〔2014〕12号)

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
  你支队《关于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有关收费情况的请示》(合消防〔2014〕17号)收悉。

  你支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的要求,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费〔2012〕190号)规定,经研究,对你支队2014年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每生每课时4.00元,每期培训32课时,每期培训费128元/人,教材费、住宿费据实收取。

  除上述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你支队要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前要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收费公示,同时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次核定的是2014年收费标准,执行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请按程序申报,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此复。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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