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46号
【发布日期】 2014.02.13 【实施日期】 2014.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4〕46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春季开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4年2月18日-24日。
二、检查内容
(一)开学工作。师生到校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免费书本发放到位情况,“三表”上墙(总课表、分课表、作息时间表),“五个一”(组织好第一次升旗仪式、上好第一节课、布置并批改第一次作业、开好第一次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为主题的班会课、做好第一次“两操”)工作落实,课程设置,教师提前备课,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教师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
(二)安全卫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校要结合去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等各项工作,针对当前低温春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和安全教育。要突出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疾病防控,饮食安全,消防安全,门卫制度,体育器材,实验室药品存放与保管,以及校园周边安全。
(三)收费管理。所有收费项目(含“一科一辅”推荐版本与价格)一律要在校园内上榜公示。
三、检查要求
(一)为了贯彻落实《合肥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积极推进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切实减轻城区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要自觉将学校和幼儿园的总课程表、班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连同校长(园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挂到校园网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赴各县(市)区的检查组要兼顾被检查学校(含幼儿园)的代表性(包括省市级示范高中、职业学校、公民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检查组要通过深入课堂、询问学生、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校开学工作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局各检查小组将开学检查工作总结于2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局基教处邮箱:hfjjch@163.com,或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给基教处姜锡伦。同时,市局各检查小组要将《检查记录表》报送至基教处1404室,联系电话:63505185。市局各检查组开学检查反馈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市教育局领导开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市教育局各处室开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3.2014年春季开学检查记录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3日
附件1:
市教育局领导开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局领导
县 区
陪同处室
徐静平
全市
办公室
姜昌根
肥东县、高新区
基教处
王杰才
包河区、新站区
发展处
安 岚
庐江县
法规处
雷荣生
肥西县
组人处
唐文水
长丰县
职成处
稂乐民
瑶海区
宣传处
项跃刚
巢湖市
监察室
毛洪亮
庐阳区
督导中心
王业斌
蜀山区
装备中心
梁新友
经开区
督导处
附件2:
市教育局各处室开学工作检查工作安排表
处 室
学 校
办 公 室
168中学、光华学校
基础教育处
六中、世界外国语学校、国防学校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市管民办职业学校
发展规划处
二中、百花中学
法规安全处
三十五中、八一学校
财务审计处
三中、润安公学
组织人事处
五中、滨湖寿春中学
宣 传 处
七中
督 导 处
特教中心
语言文字工作处
建设学校
行政审批事务处
科学岛实验中学
机关党委
经管学校
教育工会
职教中心
纪委监察室
一中
教育考试院
中汇实验学校、新明中学
教学研究室
十中、育英高中
装备电教中心
服装学校、高升学校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八中、物流学校
教师事务管理中心
九中、剑桥学校
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电子学校、旅游学校
学前办
金融学校
附件3:
2014年春季开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学校:
方面
项 目
检 查 记 录
开
学
工
作
师生到校
情况
“三表”上墙
“五个一”工作落实
课程设置
提前备课
工作计划
校园及周边环境
校园内安全卫生
收费工作
收费
标准
收费
公示
其他工作
学前教育项目建设
基础教育
三项改革
职业学校
招生
贫困生资助和助学金管理
义务教育免费书本发放情况
亮点工作
问题与建议
检查组小结
(可另附页)
检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