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安监管[2014]30号
【发布日期】 2014.02.12 【实施日期】 2014.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气象综合规定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雨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合安监管〔2014〕30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机构,各相关处室:
接市应急办通知,近期全市将有一次明显强降雪过程,部分地区大到暴雪。为最大限度减少本轮降雪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稳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县(市)、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机构,各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合肥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对降雪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加强雨雪灾害天气期间应急值守。凡擅离值守岗位、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