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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新建合肥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06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4]41号
【发布日期】 2014.02.12 【实施日期】 2014.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中等教育,义务与基础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新建合肥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合教秘〔2014〕41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分期分批建立合肥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合教〔2013〕26号)安排,2013年合肥市试点建立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等4所学科教师培训基地。一年来,各培训基地在教师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上进行新的尝试,探索出了具有学科特色的培训路径和模式,提升了培训的质量,推动了全市教师培训工作的革新,受到了广大参训教师的好评。为进一步发挥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2014年再建6所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已下简称“培训基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培训基地范围

  2014年新建的6所基地为: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基地、小学音体美教师培训基地、初中英语教师培训基地、初中音体美教师培训基地、初中理化生教师培训基地、初中政史地教师培训基地。

  二、组建方式

  1、市、县(市)区共管。培训基地设在中小学校或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划建设,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培训基地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

  2、名师领衔。每个培训基地由1位在全国或全省有影响力的学科名师领衔。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各遴选1位领衔名师,由培训基地统一管理。

  3、团队协作。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各学科有影响的优秀教师,组成学科培训团队,承担培训基地的主要工作。

  4、专家指导。市教育局协助培训基地组建专家指导组,指导培训基地开展工作。

  三、主要职责

  培训基地是全市学科教师培训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市级专项培训,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学科教师全员培训,促进全市学科教师专业化发展。具体为:

  1、策划培训项目。发挥教师培训团队集体智慧,策划年度培训项目,每个培训基地每年培训项目不少于8项。

  2、设计培训方案。遵循教师成长规律,深化培训需求研究,科学设计培训方案。

  3、创新培训方式。在培训方式、内容、时间、途径等方面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加强培训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参训学员和培训团队专家实行严格规范的考勤、考核。建立培训档案,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帮助,为科学规划全市教师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5、开发培训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各中小学的合作,建立研、训、用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机制。

  6、开展培训专题研究。结合培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培训的专题研究

  7、发挥示范作用。通过送培送教、专题研讨、学科沙龙等多种形式,发挥全市优秀学科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组织保障

  1、市教育局负责对培训基地的指导、考核和评估;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协助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培训基地学科教师培训。

  2、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培训基地日常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培训项目、课程资源、师资队伍、网络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明确一位副局长分管培训基地工作,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协调;培训基地日常工作由所在学校校长亲自负责。

  3、市教育局每年向每个培训基地提供专项培训经费,保障教师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4、经市教育局确认的培训基地实施的培训项目,为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时由市教育局认定。

  五、考核表彰

  1、考核方式。培训基地实行动态考核,一年一测评,两年一考评。测评主要以参训教师的反馈意见为依据,采取问卷调查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主要以各基地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违反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纪律的培训基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2、考核结果。年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20%直接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考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考评为基本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后考评仍然为基本合格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考评为“优秀”的培训基地,另行奖励。

  3、评选表彰。每年开展一次学科培训专题研讨会,打破学科界限,交流分享培训经验。每年举行一次优秀培训项目评比,获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可得到宣传与推广,并给予奖励。

  4、成果展示。通过论文集、优质课展示、学科论坛等形式,开展学员成果展示,扩大培训影响。学员的优秀成果,另行给予奖励。

  六、申报条件

  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愿为全市学科教师培训作出贡献。

  2、有适应培训活动需要的基本设施。申报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化学培训基地的学校应具备相关专业培训的场地和器材。

  3、培训基地所在县(市)区有较浓厚的相关学科学术研讨氛围,有一支与相关学科培训项目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学科内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或市级学科带头人至少1人,市级骨干教师或市教坛新星至少4人。

  4、培训基地教师团队领衔名师原则上为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或市级学科带头人。

  七、申报材料

  1、培训基地申报材料。新建的6所基地,拟建立在瑶海区、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上述4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域学科优势,申报部分或全部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报市教育局。

  2、培训团队教师推荐材料。培训团队教师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期限2年)。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培训团队教师名额分配具体为:4县1市及4行政区分别推荐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1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各1名;3开发区每学科各推荐1名教师。

  以上两项材料务必于2014年3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事务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651796526@qq.com。联系人:石宣艳;电话:63505130。

  附件:1.合肥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申报表(略)

  2.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3.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基本条件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

  附件2:
  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科 职称 主要成绩 任职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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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件3:
  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基本条件

  1.师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愿意为教师培训工作作出贡献。
  2.职称。申报合肥市中小学学科培训团队教师必须为中小学高级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以上;出版合著或独立撰写的教育管理类著作1部以上;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专业学术交流会上获奖;近3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类论文1篇以上;国家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以上表彰或省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表彰。
  4.基本培训技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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