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合水城乡[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01.26 【实施日期】 2014.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水资源
合肥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的通知
(合水城乡〔2014〕1号)
各县(市)水务局:
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农村供水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确保供水安全。春节前,对供水工程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工程处于完好状态。
二、加强水质管理和监测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安全。春节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供水水质检查,包括水源、制水设施、制水工艺、制水人员、水质检测、运行管理记录等。确保水源达标、制水设施正常运行、制水工艺规范、制水人员持证上岗、运行记录规范、管理制度上墙。节日期间要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频度,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水质安全。
三、加强工程巡查,做好管道、水表、闸阀等设施的防冻保护措施,成立抢修队伍,储备必要的维修设备材料,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四、制定春节期间应急供水预案,对突发事故丧失供水能力的地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临时送水措施。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各县(市)水利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协调处理各种供水、用水问题,一旦供水发生意外重大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合肥市水务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