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 合交客管[2014]10号 【发布日期】 2014.01.15
【实施日期】 2014.0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合肥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安监局、合肥市总工会转发关于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
(合交客管[2014]10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市交警支队、运管处、海事局、邮政局、相关客运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春运服务水平,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和重要物资运输安全、便捷、有序,现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3〕7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活动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对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一次重要检验。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活动的认识,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市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成立合肥市春运“情满旅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方正杰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春运办,具体协调相关工作。
二、紧扣主题,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春运期间,相关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各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规范客运、出租和公交等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行为,确保运输市场稳定;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整警力,把主要警力部署到路面上,加强路面管理,特别要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周边的管理,加强交通疏导管控,维护好路面交通秩序,严格查处长途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工会组织要进一步丰富“农民工平安返乡(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内容、完善服务举措,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前往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矿区开展点对点、门到门的贴心服务,并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城市公交、出租企业要加强与车站、码头、机场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做好客运枢纽的接运工作,妥善安排好夜间客运服务;全市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并加强食品、饮料、茶水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铁路、民航和各汽车客运站要改进售票服务,督促客运站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并积极推行网络售票、电话订票、客运站联网售票、手机售票等方式,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
三、认真总结,建立活动长效机制
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典型做法和经验,并于春运结束后5日内,将活动总结报市春运“情满旅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FKYGL@163.COM)。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梳理和分析活动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运输服务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
合肥交通运输局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安监局
合肥市总工会
2014年1月15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