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4.01.14
【实施日期】 2014.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招募律师合唱团成员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活跃我市律师业余文体生活,提升我市律师艺术修养,同时为市律协合唱团注入新的力量,扩大合唱团影响力,市律协合唱团现面向全市律所招募新团员。
合肥市律师协会合唱团前身是合肥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合唱团。
如果你热爱音乐,对生活充满激情,有毅力、有恒心,那么请踊跃报名加入到我们的队伍当中来!在这里,你将结识到志同道合的挚友,体验到不一样的欢笑与快乐;在这里,你将得到专业的、系统的、长期的声乐培训,必将大大提升你的艺术情操;在这里,你将有机会代表市律协登台表演、比赛,在广大观众面前一展才华;在这里,你将和我们一起感受获奖的荣耀。
一、招募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性别、年龄不限。
二、报名要求
1、热爱文艺,愿意为合唱艺术的普及发展作出奉献;
2、具有团队精神,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有业余时间能够保证参加排练及演出。
三、训练时间
暂定每周六下午3:00-5:00。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训练地点
暂定于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五、报名方式
请填写附件的报名表,发送至 hflvshixiehui@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合唱团报名)。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合唱团报名表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合肥市律师协会合唱团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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