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4.01.13
【实施日期】 2014.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证据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于2014年1月19日上午举办《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班,下午召开合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参加人员
1、2014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举办《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参加对象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我市自愿参加的律师。
2、2014年1月19日下午2:30-16:30召开年会。参加对象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主要议题:总结2013年的工作,布署2014年的工作,并就QQ群的管理、刑事案件办理中影响执业权利的具体问题收集、如何用相同的标准评价刑事案件及更好地开展2014年工作讨论和交流。
二、培训及会议地点
1、《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地点: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2、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会议地点:合肥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授课老师
李峰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四、其他事项
请各位委员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1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假。
其他自愿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报名表,于2014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市律协信箱hflvshixiehui@126.com。
培训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
联系人:王克生 联系电话:13675606608
附:《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班报名表
2014年1月13日
附:《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问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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