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市律师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13   阅读: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4.01.03
【实施日期】 2014.0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12.858476

市律协理事会各位理事:
根据市律师协会工作安排,拟于1月11日(周六)下午召开市律师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市律协理事会全体理事,非理事的市律协党委委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
1月11日下午1:30开始报到,2:00准时开会。
三、会议地点
安徽徽颐安港大酒店(合肥市潜山路432号,长江路与潜山路交口向北300米)四楼第一会议室,酒店电话:0551-65287799。
四、会议内容
审议2013年度市律协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听取会长、常务理事述职并评议等(会议相关材料将于近期,通过律师管理信息平台发送至各位理事邮箱)。
五、其他事项
请各位理事务必安排好手头工作,并于1月11日下午1:50前报到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于会议三天前向市律协秘书处书面请假。
联系人:徐成祥,联系电话:65626238。

附:市律协理事会理事名单(51人)

2014年1月3日

附:
市律协理事会理事名单(51人)

卜寿丰 万云涛 马华平 王 宁 王乃元 王亚林
王克生 王家彩 王逸枫 刘和生 刘静洁 孙 森
安 超 纪 敏 许一云 吴 桦 吴子全 吴正林
宋小林 李 军 李成华 杜家勤 杨 俊 沈 杰
陆芝云 陆其会 陈 勇 陈 洋 周世虹 林晓静
范士明 郑先林 胡 海 赵 武 赵永英 徐国盛
徐学峰 耿 鹏 高明生 崔怀生 常合兵 曹冬梅
黄迎春 傅 强 董方明 董劲松 蒋声朝 褚道成
管守安 谭文良 檀传中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