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备[2014]103号
【发布日期】 2014 【实施日期】 2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灏恒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压缩机支架和冲压件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改备〔2014〕103号)
合肥灏恒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长丰县发改委《关于给予合肥灏恒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压缩机支架、600万件冲加件产品项目备案的请示》(发改双服〔2014〕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备案。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县岗集镇,用地面积约10.6亩,建成达产后,可年产60万件压缩机支架和600万件冲压件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2座生产车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52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7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326万元,流动资金约47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请据此通知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涉及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