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资环[2014]289号
【发布日期】 2014 【实施日期】 2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节能管理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要求加快新站区露天储煤场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改资环〔2014〕289号)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好《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领导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储煤场整改工作。据贵区经贸局4月11日报告统计,全区10家储煤场中,东方热电已按要求进行整改,闽隆新型建材厂已停用煤,宁和建材厂及十三里庙煤场已关停。另有6家建材企业,到目前为止仍无法按方案要求实行全封闭管理。
为此,请新站区管委会遵照市里统一部署,督促协调各所属相关单位及涉及储煤场的建材企业,按照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解决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五月底前圆满完成煤场整改任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