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国资办[2014]199号
【发布日期】 2014
【实施日期】 2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合国资办〔2014〕199号)
机关各处室、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确保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对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孙立强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吴 松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张 弘 市国资委调研员
陈 郁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荣萍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毅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 浩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袁 宁 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康震纪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资委办公室),由康震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孙立强负责政务公开全面工作;
吴松负责政务公开办公室、分管处室的政务公开工作;
朱荣萍负责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分管处室的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分管处室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或修订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组织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国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