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622号
【发布日期】 2013.12.19 【实施日期】 2013.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改革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下达部分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
(合教秘〔2013〕622号)
肥西县教育局、长丰县教体局、巢湖市教体局:
今年11月份,我局委托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建设类奖补项目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审阅项目文件、查阅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核查。经审计,部分项目建设存在不规范问题,详情如下:
1、肥西县:
(1)江夏中心幼儿园:①卫生间地面高于或持平于活动室地面,导致卫生间水易流入活动室;②北面走道未封闭,下雨时,雨水飘入走道;③洗手池过高且较宽,而水龙头离墙过近,不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④门的插栓不牢固。
(2)铭传乡南分路学区中心幼儿园:①洗手池出水孔过高,水难以流净;②强化地板过软,部分连接处翘起;③部分室内地脚线与墙体缝隙过大;④一楼东面第一间活动室的配套洗手池从墙体渗水。
2、长丰县双墩幼儿园洗手池按成人标准设计,高度过高且数量较少,不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3、巢湖市中庙镇中心幼儿园坐便器为成人标准,不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请你们按照幼儿园建设相关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4年春季开学前整改到位。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