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619号
【发布日期】 2013.12.18 【实施日期】 2013.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业与职工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201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核发和验印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3〕619号)
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中职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45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核发和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工作
1、软件下载
2014年春季中职毕业生数据库字段名与2013年秋季相同。请各单位通过“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2014年春季版)”(下载网址:http://www.ahjytj.gov.cn/xlzs/,密码1311))下载毕业生数据管理软件。
2、信息确认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毕业生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在核实过程中要留存原始记录,每位毕业生要对毕业生数据库信息进行签字确认。修订工作应于学生毕业之前完成,学生毕业后,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
3、数据报送
12月27日,根据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软件报送毕业生数据库(报送格式为mdb格式),同时报送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毕业生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毕业证书核发和验印
1、核发时间
各单位于2014年元月15日集中至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领取证书,同时按规定交纳证书制作服务费。(通过转账方式付款的学校请携带转账单)。
2、信息勘误
各单位核发证书过程中,如发现毕业生信息与原始材料有误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勘误表》(下载地址:http://www.ahjytj.gov.cn/down3/勘误表.doc),并附相关原始材料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证书信息勘误。
3、验印时间
2014年元月23日至24日,请各单位携毕业证书至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进行验印。
4、格式要求
(1)照片标准
毕业证书照片由一律使用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2)发放日期
2014年春季中职毕业证书发放日期分别统一为2013年1月10日。
三、相关要求
1、实行学籍核查
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数据库内容真实、准确,本次数据库报送将继续实行学籍核查。
2. 核实学生毕业后,各单位应于2月底前将毕业的学生信息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处理。
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函〔2011〕146号)规定,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制作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每本4.5元。由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统一收取,出具发票。学校不得另行向学生收费。证书制作服务费按下列方式转账(在“用途”栏注明证书年份、证书类别和学校名称):
单位名称: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帐 号:34001498608050059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市三孝口支行
联系电话:0551-62831864 联系人:孙淑平
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3505199。办公地点:合肥市广电大厦A座1315室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