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3.1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招募派驻凤阳县小岗村志愿律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支持凤阳县小岗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省厅相关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招募派驻小岗村的志愿律师。
相关要求:
1、请各所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所内每位律师,动员并组织律师对照文件所要求的条件,积极自愿报名。
2、请于12月23日前将附件2的报名表、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送至市局律师管理处。
附件:1、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招募派驻凤阳县小岗村志愿律师的通知(略)
2、派驻凤阳县小岗村志愿律师报名表
合肥市司法局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2:
派驻凤阳县小岗村志愿律师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照
片处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历
身体状况
执业年限
现执业地
执业证编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省直管县)
司法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请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