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612号
【发布日期】 2013.12.13 【实施日期】 2013.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合肥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
(合教秘〔2013〕612号)
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肥市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工作规则》及《合肥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市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等规定,决定建立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包括本校教职员工中,对应急管理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者长期从事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气象、地质、地震、防汛、抗旱、林业、农业灾害及救灾等领域。
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矿山、危化品、交通(高速公路)、通信、环境、特种设备、水运、火灾、供水、供气、供热、建设工程事故等领域。
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救援、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等领域。
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涉外、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及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供应等领域。
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新闻传媒、法律、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公共安全技术研究以及信息化应用等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心于应急管理事业,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中有较高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或者长期担任某一专业领域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决策咨询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二)专业人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推荐要求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库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周密安排,树立全局观念,采取有效举措,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智力支撑。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专家组成员和专业人才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严格对照资格条件,真正把那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岗位表现突出的专家和业务精英推荐出来。
(三)上下联动,推进工作。各校要把此次推荐工作与本单位专家和专业人才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广覆盖、多类别的专家和专业人才梯队,建立健全专家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请各校根据要求推荐1-3名人员于2013年12月18日前,通过邮箱将人员名单报送市教育局法规安全处。
邮箱:fgaqc1311@126.com
联系人:徐庆生
联系电话:63505191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3日
附件:
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和专业人才推荐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特长
推荐类别
研究领域
近年来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主要论文和著作
发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