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13]48号
【发布日期】 2013.11.29 【实施日期】 2013.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植树造林与绿化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2014年度城区绿化大会战暨“园林品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13〕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2013-2014年度城区绿化大会战暨“园林品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29日
合肥市2013-2014年度城区绿化大会战暨
“园林品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品质,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把合肥打造成为中国最美省会城市之一,现就我市2013-2014年度城区绿化大会战暨“园林品质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理念,完善“属地管理、辖区负责”体制,以提升园林品质为核心,全面落实城市森林增长工程,大力实施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建设,加快构建市域绿道网络系统,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和零星空地增绿添彩,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养并重转变,实现绿化面积新拓展、绿化质量新提高和管养水平新提升。
二、总体目标
全市城区绿化大会战完成绿化总面积1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面积800万平方米、提升面积200万平方米;城市森林增长工程取得新进展,建成一批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等重点园林绿化项目,绿化品质和景观效果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实施城市森林增长工程。大力实施绿色森林增长行动,推进城市森林增长工程,在沿岭、沿湖、沿渠、沿路等重点地带加强造林绿化,着力打造森林廊道、森林绿地和森林公园,实现林水相依、林路相连、林城相融,展现合肥城市绿化的突出特征和地域风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依据全市基本生态空间规划和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认真制定落实城市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力争早见成效、早出形象。
(二)坚持增加绿量和提升品质并重。开展“园林品质年”活动,园林绿化既要跟上建成区面积拓展和人口聚集步伐,又要注重品质提升和功能完善。对新建园林绿化要做到绿量与品质并重,实现绿量大、层次好、色彩靓、景观美、品质高。对存量园林绿化要进行摸排,针对存在的缺株断档、绿量不足,有树少荫、有绿少花,景观不好、品质不佳等突出问题,要拿出改造提升方案,着重解决“缺株断档”和“色彩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力争打造1-2个精品工程。
(三)大力建设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量化指标规定,全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好年度公园绿地建设和提升项目,主城区要着力解决二环内老城区人口密集区公园绿地相对不足、市民休闲健身不便的问题,加快形成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园绿地系统。以打造绿化示范路为目标,建设和提升道路绿化;新建道路绿化要优选树种、提高标准;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绿化要重点打造,建成林荫道路和景观道路;改造提升道路绿化要补植或增植行道树,做到有路必有树、有树必有荫,道路主要节点要成为景观靓点。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力争创建1-2条绿化示范路。
(四)加快构建市域绿道网络系统。按照《合肥市域空间绿道网络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构建“千里绿道、万民共享”的市域绿道网络系统。注重资源整合,将现有道路、森林、绿地、水域、湿地、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节点进行有效串联改造,避免大拆大建;从市民生活、休闲等实际需求出发,提高绿道的方便性和舒适度;坚持统一性与个性化相结合,设计、建设统一标识系统,提升审美品味。在完成绿道示范段建设任务基础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成相应规模的绿道建设,并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五)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各区、开发区要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优化老旧小区绿化布局,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和新(改)建生态停车场等措施,最大限度增加老旧小区的绿量,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各县(市)要逐年实施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让广大居民共享绿化成果。
(六)全面发动全社会参与绿化工作。结合创建“花园单位”活动,推动社会各单位内部绿化工作,重点做好城市道路沿线单位内部绿化提升和拆墙透绿,发展垂直绿化,丰富绿化层次,切实解决“大绿小不绿,外绿内不绿”的问题。督促社会各单位履行植树增绿的法定义务,发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搞好本单位绿化工作,改善工作环境,并形成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园林绿化认建认养活动,营造爱绿护绿氛围。
(七)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巩固城市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分级管养、职能明确、标准具体、责任落实的长效管养机制,促进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细化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及考核细则,加强监督考核并兑现奖惩。依法保护城市绿地、森林、湿地和古树名木等,严厉查处损绿毁绿行为。
四、重点项目
肥东县:环巢湖大道绿化,店埠河游园景观整治,县城道路绿化,新市镇公园绿地建设。
肥西县:派河、环巢湖沿线绿化,华南城道路绿化,县城绿化建设。
长丰县:大房郢水库上游绿化,新城公园、护城河景观整治,北城道路绿化。
庐江县:环巢湖沿线绿化,县城“四河绿化”,县城道路绿化。
巢湖市:龟山广场西侧湿地公园、孙村湿地公园、中庙码头片区景观工程等环巢湖沿线绿化,市区道路绿化。
瑶海区:滨河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二十埠河、板桥河、南淝河沿线绿化,辖区道路绿化和老旧小区绿化改造。
庐阳区:三十岗生态湿地公园、海棠公园等公园建设,四里河、南淝河景观绿化提升,大房郢、董铺水库绿化完善。
蜀山区:董铺水库绿化完善,“四季花海”续建,辖区道路绿化和老旧小区绿化改造。
包河区:滨湖湿地森林公园、牛角大圩农业生态园续建,十五里河、南淝河、环巢湖沿线绿化,辖区道路绿化。
高新区:柏堰湖、王咀湖绿化,坝下河公园、中科大先研院中心游园建设,辖区道路绿化。
经开区:南艳湖绿化,蓬莱路高压走廊游园建设,辖区道路绿化,高刘产业园区绿化。
新站区:高压线走廊绿化,二十埠河、板桥河、少荃湖沿线绿化,辖区道路绿化。
巢湖经开区:冷泉广场、汤河及上游整治、京福高铁两侧、广源大道、龙泉路、花山路等绿化建设。
政务文化新区:体育公园建设,天鹅湖公园、匡河绿化景观提升。
滨湖新区:方兴湖公园建设,金斗公园、滨湖公园续建,辖区道路绿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高度,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城区绿化大会战的具体项目,及时做好规划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抢抓绿化施工的适宜季节。要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和资金到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绿化大会战按计划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绿化大会战的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大建设配套绿化的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绿化项目的相关审批和服务工作;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和园林局做好考核验收、奖补兑现等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园林绿化三个《导则》实施,加强施工图审查,实行土壤、苗木、施工、养护等环节全程质量监管,确保绿化质量和效果。强化精品意识,无论新建绿化还是提升绿化,都要坚持高标准、高层次和高品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要主动做好园林绿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指导工作。
(四)强化督查调度。健全完善项目调度、督查、报告等制度,重点把握好绿化项目实施各个阶段的关键节点,形成绿化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的合理梯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绿化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以及文明创建等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绿化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形成爱绿、兴绿、护绿的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