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11.20
【实施日期】 2013.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迎新年·律师梦”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搭建我市律师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地感悟律师梦想以及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丰富活跃律师的文化生活,经研究,拟于2013年12月下旬举办合肥市律师“迎新年·律师梦”主题书画摄影比赛,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辅助人员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品以“迎新年·律师梦”为主题,要求积极向上,反映律师精神风貌、律师梦想、司法改革创新、社会和谐发展等,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法制主旋律。
二、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要求:题材不限,画种不限,作品规格西画最小不低于54*38cm(图画纸4开),国画不低于70*35cm(宣纸4尺3开)。
2、书法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毛笔、硬笔书法创作,毛笔作品规格在6尺宣纸(180*90cm)以内,硬笔作品一律用A4纸,所有作品不需装裱。
3、摄影作品要求: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6幅以内)均可,要求原始图像。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
四、作品评审
1、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作品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同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相关要求
1、各律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作品征集工作,广泛发动执业律师、行政辅助人员积极参与,把征集工作作为推进律师宣传工作、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成果的一个平台;作为加强律师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鼓励广大律师及律师工作管理人员积极报送作品。力争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的优秀作品。
2、投稿者每类作品可选送一件,也可多类多件。
3、选送作品均勿装裱,并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摄影作品可发送到市律协秘书处hflvshixiehui@126.com邮箱。
4、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自行创作完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侵权,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负责。
5、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由市律师协会存档;投稿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