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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2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3]270号
【发布日期】 2013.11.14 【实施日期】 2013.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教〔2013〕270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加快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建立首批“合肥市名师工作室”。请各单位对照《实施办法》做好名师工作室的推荐申报工作。工作室申报名额:原则上各县(市)区不超过4个,各开发区、市属学校不超过2个。相关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市名师工作办公室备选。联系电话:63505122。联系人:吴申道。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4日

  合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市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合肥教育家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教党委〔2010〕4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选择一批有水平、有影响、有经验的名师,设立以名教师姓名命名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室(简称“名师工作室”)。现就组建合肥市名师工作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通过名师引领、实践反思、团队合作,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有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的学科领军人物和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群体,为合肥市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成立名师工作室是推动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名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理论素养,形成以特级教师和省、市学科带头人为主的名师团队,培养一批有理想、有追求的高素质骨干教师和名师后备梯队,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室以课题研究为突破点,紧密结合教育改革、课程改革和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每个工作室至少确立1项课题,能在省立项,力争三年内完成,并能取得具有在全市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二)工作室以促进成员彰显教学风格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学术研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读书会、名师讲堂、专题研讨等活动,提高成员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三年内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论文评选活动中,各工作室成员分别获一、二等奖人数不少于6人(篇)次。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

  (三)工作室以名师示范引领为主导,通过名师的示范教学、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成员进行培养。通过开展研讨会、报告会、学术论坛等形式向全市辐射、示范,呈现相关工作过程、工作策略及工作成果。三年内工作室的名师或主要成员在省内外作示范类公开课教学或学术报告不少于5人(次)。

  (四)工作室以合肥教育信息网为依托,建立“名师工作室专题网页”,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构建展示的窗口、交流的平台,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市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以互动的形式与全市广大教师交流教育教学信息,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组织方式

  挂牌名师和成员,在符合下述“挂牌名师和成员申报条件”中产生。名师工作室挂牌名师和成员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审核、市教育局审批的方式进行组建。或由市教育局直接招聘、命名。名师工作室设在挂牌名师所在单位,由市教育局认定并授牌,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挂牌名师负责制,面向全市特别是基层学校选聘6-10名同学科成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须与市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

  五、保障机制

  (一)领导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领导,为名师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条件保障。由市教育局局长方东玲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姜昌根任副组长,徐风云、童翔、李卫文、李志平、陈毅红、陈良生、费维重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学研究室,费维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骨干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组织管理

  ⒈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审查名师及成员资格,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各项保障。

  ⒉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名师工作室”的过程性管理,并协调、指导“名师工作室”业务活动的开展。审查“名师工作室”发展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培训工作和学习情况,考核评价“名师工作室”及名师、成员。

  3.名师工作室实行三年任期制。任职期间,名师工作室、名师、成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每年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任期届满时,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名师可继续命名、挂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和授牌。

  (三)保障措施

  1.工作条件

  名师工作室挂牌单位应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要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挂牌名师的工作时间,保证名师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条件,开拓途径,为名师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或研究成果提供平台。

  2.经费保障

  市局安排下拨每个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1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和业务活动。包括添置设备、网络建设、课题研究、专家授课、观摩考察及主持人的工作补贴等。该专项经费由市名师工作室办公室结合考评制度分年度下拨到所在单位专户,由挂牌名师负责申报使用。市局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挂牌名师和成员所在县(市)、区和单位也应有一定经费给予支持。

  3.考核评价

  (1)市局对名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三年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滚动管理。每年7-8月期间,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满进行终结性考核。

  (2)名师工作室的考核采取实地考查和网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一是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到学校听课、座谈、查看网页、资料等形式,进行考查(具体考评细则根据“工作任务”另行制订);二是借助于网络平台,由广大教师在网上进行评价。

  (3)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考核结果作为团队调整、课题立项、项目申请、经费补助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不符有关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名师工作室的挂牌名师,任期内若调离我市,或脱离一线工作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取消工作室及挂牌名师资格。

  附件:1.合肥市名师工作室名师申报表
  2.合肥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略)
  3.挂牌名师的条件、权利与职责(略)
  4.选聘成员的条件、权利与职责(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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