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545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军蓬等8人: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
张军蓬 安徽民昭律师事务所
李超群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耿楚 安徽凯和律师事务所
钱姣姣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肖莎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徐毅翀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
褚亚鑫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铜陵市
汪娟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