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工会 【发文字号】 合教工会[2013]10号
【发布日期】 2013.11.05 【实施日期】 2013.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工管理与奖惩
合肥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合教工会〔2013〕10号)
市属学校工会、局机关工会:
市教育工会近期将对市属学校和局机关的困难职工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及时了解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为2014年送温暖和帮扶工作奠定基础。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确填写《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1、统计范围是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事故灾害等原因致使生活困难的职工(含单身困难母亲);
2、每单位限报3名;
3、困难职工相关情况请各单位核准后如实填报。
4、上报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前。
5、《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6、各单位上报的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市教育工会将根据市总工会文件要求进行筛选上报。联系人:杨仲桥,电话:63505188,邮箱:1753691837@qq.com
附件: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合肥市教育工会
2013年11月5日
附件:
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家庭困难情况
家庭人均月收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1、每单位限报3名;2、单身困难母亲也一并统计;3、相关情况请各单位核准后如实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