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3]247号
【发布日期】 2013.10.28 【实施日期】 2013.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拟奖补的企事业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抽查情况的通报
(合教〔2013〕247号)
各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财教〔2013〕452号)和《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合教〔2012〕21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今年秋季拟奖补的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抽查,抽查内容包括班额情况、收费情况、教师持证情况、教师保险办理情况、有无收取捐资助学费等。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瑶海区:
1、华源幼儿园未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普惠园保缴费进行收费,采取先按民办园收费再退费的方式,不符合规定,目前收费已退。
2、格林童话幼儿园未使用正规票据收取保缴费。
蜀山区:
1、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幼儿园部分班级未按实际在园幼儿数上报花名册,上报幼儿花名册存在随意性。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抽查情况较好。
包河区:
1、合肥滨湖和园幼儿园部分班级存在超班额情况,违反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已整改。
2、企事业办园抽查情况较好。
庐阳区:
企事业办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整体抽查情况较好。
高新区:
1、蜀南庭苑幼儿园未使用正规票据,伙食费未按月公示,四名教师没办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
2、大地幼教永和幼儿园未使用正规票据,有超班额现象,实际幼儿数和上报花名册不符,2名教师没有办理社保。
经开区:
1、合肥童话名苑幼儿园没有收费票据。
2、江汽幼儿园五村分园实际班级幼儿数与上报幼儿数不符。
新站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抽查情况较好。
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督促相关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尽快加以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31日报市教育局学前办。
同时,各单位要对其他受奖补的幼儿园进行认真复查,加强对在园幼儿数和在岗教师数的动态管理,规范幼儿园票据使用,严格要求幼儿园按月公示幼儿伙食费,组织举办者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学前教育相关文件、政策。市教育局对各地管理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8日